他的前妻去世。1902年續娶時年25歲的楊振德來撫養前妻遺下的3個兒子。續弦的楊振德,原是大家閨秀,過門後生下一個男孩,不久夭折。當1904年臘月,鄧穎超出生後,鄧庭忠準備將她送人,幸虧勇敢的母親楊振德以死抗爭,或許他們之後也覺得女兒可愛,總之事情沒有向前發展,也沒有將女兒送出去。
1907年鄧庭忠與上司頭目不好,偶爾摩擦,在鄧穎超3歲時,便暗自打算離開,於是他藉口回河南老家掃墓,棄官而走。但他卻悄悄帶著一家三口跑到雲南一個親戚那裡另謀事做。可他們一行很快被發現,有人向朝廷告發鄧庭忠犯有欺君之罪。一紙公文下來,發配他到新疆流放服役三年。朝廷之命豈敢違抗,他只得忍痛告別家人,揮淚而去。1910年,流放期滿,正要官復原職回去時,就突患暴病客死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