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1994年在華中師範大學進修研究生課程,1985年8月至今先後在貴州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三明學院任教。福建省第八屆、第九屆政協委員。
長期從事美學、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
著作
撰寫並出版《經濟美學概論》(專著)、《美感分析》(專著)。擔任主編或參加編寫《司法套用文寫作》(主編)、《國語教程》(主編)、《法律口才學》(主編)、《犯罪控制論》(主編)、《國家公務員制度綱要》、《古代漢語》、《形式邏輯》等著作,審訂了大型辭典《辭譜》(主審之一)。在《學術月刊》、《學術交流》、《社會科學戰線》、《寫作》、《法學》、《法學研究》、《安徽大學學報》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毛澤東詩詞“山”的人格隱喻》、《張揚生命價值是中國古代美學思想的核心》、《審美心理時空在美感生成中的意義》等有關法學、美學、寫作學方面的論文50餘篇,其中《試論中國先秦崇高的美學內涵》一文2003年獲三明市首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從用典看毛澤東對傳統文化的創新》一文2003年獲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福建省社科聯聯合舉辦的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110周年學術研討會徵文三等獎。完成福建省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三明地方文化與精神文明建設研究”,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項目《鄉約文化建設》、《法的美學研究》等課題,擔任省級精品課程“國語口語”的項目負責人。1999年被評三明市拔尖人才。2004年獲三明學院首屆科研優秀獎。2007年獲三明學院教學名師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