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67年10月~1968年3月在襄陽縣龍王區供銷社工作,後在部隊服役;
1971年3月~1980年12月,先後在襄陽縣肖集公社、張潔公社任武裝部長,丹渠泵站引河工程指揮部任黨委副書記;
1980年12月在襄樊市人民檢察院工作;
1984年5月任襄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1996年6月任襄城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1997年8月任襄城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檢察長。
個人成就
曾是襄城區第一屆紀委委員、第一屆政協委員。他勤政廉政,擔任檢察院領導職務以來,堅持一手抓班子及隊伍建設,一手抓檢察業務工作,在全院持續開展"做法律專家,當人民公僕"的活動,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取得了明顯成績。先後被市委、區委授予"文明單位"、"兩個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兩個文明建設紅旗單位"、"五好機關"、"形象工程建設先進單位"、"雙學雙促捧兵單位"稱號。他為人正直、廉潔奉公,講黨性、講團結、講紀律、顧全大局,開拓進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先後被市、區委授予"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綜合治理先進個人"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