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傳教

鄒傳教

鄒傳教是一名教授,曾兼任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鄒傳教 教授(1)
鄒傳教,男,1962年2月生,漢族,江西上饒縣人,研究生班畢業,教授。1982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財經大學校務委員。曾兼任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1998-2006)、中國財政學會理事(1999-2002)、全國高校財政學教學研究會理事(1991、1997-2013)。
1978年9月,考入江西財經學院財政學專業學習,1982年8月大學畢業分配到雲南財貿學院(現雲南財經大學)任教。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在雲南財貿學院財政金融研究生班在職學習兩年,畢業後繼續留校任教。1987年10月評為講師,1992年6月晉升為副教授。歷任財政教研室主任、財政系副主任。
1993年7月,調入江西財經學院(現江西財經大學)任教,工作至今。1994年6月開始擔任碩士研究生導師,1997年6月晉升為教授。
鄒傳教 教授(2)
歷任財稅研究所副所長、財政稅務系副主任、財政金融學院院務委員兼院辦主任、成人教育學院副院長(正處級)、財務處處長、校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審計處處長。2013年5月開始擔任江西財經大學校務委員。
2008年1月,江西省教育廳授予:“全省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先進個人”;2011年6月,江西省紀委、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監察廳授予:“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享受市(廳)級勞動模範待遇。
主要經歷: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江西財經學院財政學專業學習。
1982年8月,大學畢業分配到雲南財貿學院財政系任教,參加工作。
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雲南財貿學院財政金融研究生班在職學習。
1988年7月至1990年10月,雲南財貿學院財政系財政教研室主任。
1990年10月至1993年6月,雲南財貿學院財政系副主任。
1993年7月,調入江西財經學院財政稅務系任教。
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江西財經學院財稅研究所副所長。
1996年1月至1998年6月,江西財經大學財政稅務系副主任。
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江西財經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務委員兼院辦主任。
1999年8月至2000年9月,江西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副院長(正處級)。
2000年9月至2006年2月,江西財經大學財務處處長。
2006年2月至2013年5月,江西財經大學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審計處處長。
2013年5月開始,江西財經大學校務委員。

教學科研

管理財政學(1)
1982年7月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先後在雲南財貿學院、江西財經學院任教,從事財政學專業教學工作。主要講授:《財政學》、《財政理論與政策》、《國家預算》等課程。研究方向為:財政理論與政策、財務管理、審計實務。
完成科研成果128項,執筆字數約120萬字。其中:專著、教材12部,課題6項,論文及文章110篇。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和《財政稅務》等刊物全文或摘要轉載20多篇。科研成果獲獎共21項,其中省部級獎9項:全國民族地區財政理論優秀成果評選二等獎、雲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雲南省財政學會優秀成果一等獎、江西省社會科學青年優秀成果二等獎、江西省首屆潤田經濟學三等獎等。
代表性科研成果有:《市場財政學》、《管理財政學》、《財政學研究》(上、下)、《財政基礎理論研究》、《中國財政政策取向研究》、《公共財政與高校財務改革研究》、《高校辦學成本研究》。
主要學術觀點有:明確提出“市場財政”概念並以“市場財政學”命名財政學科(1994);提出“管理財政”概念並以“管理財政學”命名財政學科(1999);提出“馬克思的整體分配觀”(1995)、“ 現實中財政收支永遠相等”(1988)、“建議取消企業所得稅”(1998)、取消“減免稅”規範稅制(1992)、 創立“應稅人”財政新範疇(1995)等。

主要著作

財政基礎理論研究(1)
(1)《市場財政學》(山西經濟出版社,1994年);
(2)《管理財政學》(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3)《財政學研究》(上冊:理論部分、下冊:實務部分,江西高校出版社,2001年);
(4)《財政基礎理論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3年);
(5)《中國財政政策取向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年);
(6)《公共財政與高校財務改革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
(7)《江西高校辦學成本研究》(江西省科技廳課題,2004年);
(8)《金融安全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

學術觀點

代表性科研成果和學術觀點主要有:
1.專著《市場財政學》(山西經濟出版社,1994年)。該著作在全面分析市場經濟對國家財政的影響的基礎上系統地闡述了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財政的運行機理,認為:在這種全新的經濟體制下,財政,就其實質來說,實際上是一種“公共財政”,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市場財政”的概念,並最早以“市場財政學”命名該學科。
2.專著《管理財政學》(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該著作提出了“管理財政”的概念,並首次以“管理財政學”命名該學科,強調“財政”、“財政管理”、“管理財政”是三個不同的經濟範疇,認為“管理財政學”是以財政分配主體——國家自身,即國家內部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財政關係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管理科學。
3.專著《財政學研究》(上冊:理論部分、下冊:實務部分)(江西高校出版社,2001年)。該著作(上冊:理論部分)收入了作者有關“財政本質”、“財源理論”、“財政收支”、“稅收理論”、“稅收征管”、“調控政策”、“預算體制”等問題的探索和研究論文50篇。該著作(下冊:實務部分)即“財政管理學”是以國家財政管理為研究對象的專門學科,認為“國家財政本身就是一種社會集中性的巨觀管理”,它主要研究和闡述國家財政計畫管理、法規管理和日常業務管理等基本原理和財政規章制度。
4.專著《財政基礎理論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3年)。該著作是作者多年來對財政基礎理論有關專題所作的探索和研究,在本書中作者提出了“馬克思的整體分配觀””、“財政本身是一種巨觀經濟管理活動”、“國家預算不是財政分配範疇而屬於財政管理範疇”、“財政收入‘超速’增長的必然性”、“稅與稅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等一系列觀點。
5.專著《中國財政政策取向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年)。該著作主要研究了我國當時所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我國加入WTO的財政政策調整、西部大開發的財政政策和我國證券市場稅收政策的改革與完善問題。
6.專著《公共財政與高校財務改革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該著作以高校財務管理為研究對象,從理論到實踐對我國公共財政體制下高校財務管理各個環節當時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較為深入、系統的研究和探討。
7.專著《金融安全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該著作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在促進經濟發展中實現金融安全”作為專門研究對象。
8.論文《論馬克思的整體分配觀》(《當代財經》1995年第3期)。該文在全面分析馬克思社會必要扣除原理的基礎上首次提出了馬克思的整體分配觀,認為馬克思分配理論的核心原理應該是“誰占有生產資料,誰就占有產品”的理論。該文發表後被《理論經濟學》1995年第6期全文轉載,並獲江西省社會科學青年優秀成果二等獎和江西省首屆潤田經濟學三等獎。
9.論文《財政體系新論》(《當代財經》1994年第6期)。該文提出了複合財政體系的觀點,認為從不同角度看,財政具有“分配關係”、“計畫管理”、“分配範疇”、“分級運行”等四種不同的構成體系。
10.論文《關於財政收支平衡觀念的新探索》(《經濟問題探索》1988年第2期)。該文首次提出了現實中財政收支永遠相等的觀點,認為現實中的財政收支是恆等的,不存在“財政結餘”,也不存在“財政赤字”。該文發表後被《新華文摘》1988年第5期和《財政研究資料》1988年第43期轉載,並獲雲南省財政學會優秀成果一等獎。
11.論文《創立“應稅人”範疇勢在必行》(《當代財經》1995年第11期)。該文建議創立、宣傳並正確使用“應稅人”這一全新的財政範疇。
12.論文《建議取消企業所得稅》(《改革與戰略》1998年第2期)。該文提出了我國企業所得稅稅制改革不應是合併與完善,而應當是在適當調整增值稅或消費稅等流轉稅稅負或個人所得稅稅負的前提下,徹底取消企業所得稅的稅制模式和改革思路。
13.論文《個稅改革:“小康”之前免稅——建議個稅3200起征》(《當代財經》2003年第9期)。2003年我國個稅起征點為800元/月(2006年提為1600元,2008提為2000元,2009年提為3500元),該文根據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際,提出個稅改革起征點應按“小康標準”確定,建議實現“小康”之前免稅,把個稅起征點定為3200元。
14.論文《取消“減免稅”勢在必行》(《雲南稅務》1992年第9期)。該文在1994年國家實行分稅制改革決定取消減免稅前兩年就提出了取消“減免稅”規範稅制的改革建議。
15.論文《試論民族自治地方財政體制改革》(《雲南財貿學院學報》1989年第1期)。該文提出財政體制改革必須充分體現民族財政“民族性”、“自治性”和“地方性”三大本質屬性的改革構想。該文獲雲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和全國民族地區財政理論優秀成果評選二等獎。
16.論文《深化國企改革必須解決五大問題》(《涉外稅務》1998年第5期)。該文認為國企改革必須解決“資本布局”、“激勵機制”、“監督機制”、“財務秩序”、“評價體系”等五大問題。
17.論文《論公共財政理念》(《南昌大學學報》2005年第2期)。該文認為,理念決定改革思路。公共財政本質上包含了“彌補市場缺陷”、“為市場提供公共產品”、“民主決策”、“依法規範理財”和“接受公眾監督”五大理念,構建和完善公共財政框架,必須充分體現公共財政理念。
18.論文《定位與監督:完善公共財政框架的兩個核心問題》(《江西財經大學學報》2004年第5期)。該文提出進一步深化財政改革,完善公共財政框架必須切實解決“政府職能定位”與“公共財政審計監督”這兩個核心問題。該文發表後被《財政與稅務》2004年第11期全文轉載。
詞條標籤:人物,當代,學者,財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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