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鄒穗,男,1972年出生,基督徒,1993年畢業於南京大學歷史系,獲學士學位;後入北京大學歷史系,師從著名歷史學家羅榮渠先生,深受其學術思想及北大自由開放學風之影響、薰陶,1996年獲歷史學碩士學位。現為廈門大學歷史系講師,擔任的課程為:世界近代史、當代發展研究概論、世界與中國現代化、世界當代史。現承擔的科研項目:廈門大學社會科學基金——當代西方發展理論與中國現代化。2010年8月,鄒穗帶領若干基督徒學生在校內草坪討論分享,閱讀《聖經》,被廈大保全干擾。廈大校方認定其行為為“傳教”,稱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八條“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廈大校方不顧學生們的強烈反對和抗議,當即對鄒穗停課處理。2011年又發文,將他強制解聘。校方提供的解聘理由稱,年度考核不合格,但並沒有說明哪一項不合格。有校方非正式渠道宣稱,是論文數量不足造成,因為根據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資料顯示,自1998年至今,鄒穗僅發表過四篇文章,不符合校方規定。但事實上,廈大多年來,學術文章不達標的講師、副教授比比皆是。校方的解聘理由,在網路上遭到了師生的強烈質疑。
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中國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頒布是關係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一件大事,對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制度,維護教育關係主體的合法權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教育法》的頒布,標誌著中國教育工作進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階段,對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以及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頒布修正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9年8月27日,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15年12月27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