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鎮

郯城鎮

山東省郯城縣郯城鎮位於山東省的最南端,總面積196平方公里,轄116個行政村(街),13.7萬人,春秋戰國時期為郯國故地,素以歷史悠久、文化名勝繁多、物產豐富享譽海內外,自古以來,就是交通要道,商賈重地。境內京滬高速公路、205、301國道、微連公路、膠新鐵路在此交匯;北距臨沂機場40公里,東到連雲港機場38公里、港口80公里,日照港100公里,青島港250公里;沂河、沭河、白馬河南北貫通;馬陵山綿延東境。

基本信息

鄉鎮概況

有全國平原地區最大的萬畝神舟古栗園——山東省森林公園,被國家命名為“中國銀杏之鄉”的古郯銀杏鬱鬱蔥蔥。郯國故城址、馬陵古戰場、唐代於公墓、東海孝婦冢、郯子公園、城河公園、天和廣場等古今名勝景觀星羅棋布。怡人的氣候,獨特的人文景觀、地理資源優勢為郯城鎮各項事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先後被命名為“全國首屆投資環境300佳鄉鎮”、“省級文明鄉鎮”、“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鄉鎮”、“全省計畫生育工作先進鄉鎮”、市縣“明星鄉鎮”、“經濟強鎮”等,2002年被國家體改辦確定為“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鄉鎮”,2005被中國紡織協會命名為“中國男裝加工名城”。綜合經濟實力位居全市前五位,成為改革開放的山東南大門。

民營經濟

現已形成服裝、機械、木製品、工藝印刷品、食品、化工、建築礦產、旅遊服務等八大主導產業。全鎮“一城兩園”健康發展:服裝城擁有魯蒙莎、秋豪、魯奇、孔師、聖雨、是能、金山、魯成等八大名牌西服、20多家服裝生產加工企業,年產西服、休閒服等系列服裝60萬套,主要銷往日本、非洲和國內的26個省市,僅此一項年產值達3億元,實現利稅3000多萬元,成為蘇北魯南最大的服裝生產加工基地;郯城工業園位於鎮北部,占地4平方公里,幾年來鎮政府共投資1600多萬元,硬化了“三縱三橫”30公里水泥路面,架設8條高壓供電線路,完善了電訊、光纜、自來水等基礎設施,是臨沂市十大工業園區之一。

產業結構

全鎮已初步形成“北杞柳、南花卉、東林果、西蔬菜,中部糧倉板栗園”的發展格局。現有杞柳2000畝,花卉、盆景1000畝,優質稻米30000畝,無公害蔬菜5000畝,板栗園50000畝,特種水果10000畝,全鎮糧經比例為6:4。

城鎮建設

幾年來,全鎮先後拆遷建設了府前廣場、朝陽廣場、東馬樂園,廣植銀杏,建造綠地,為城鎮居民提供了休閒、休憩的好去處;設計規劃了“九縱九橫”十八條主街道,極大改善了交通條件;規劃設計了北關小區、東關小區、建築苑小區;開通了1.5萬門程控電話,村村通有線電視;鎮內建有省級規範幼稚園,省級標準化實驗幼稚園、實驗國小、初級中學。基本形成一個道路、通訊、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配套、環境優美的小城鎮。

基礎設施

幾年來,不斷加大市場開發力度,先後建成東馬鋼材批發市場、宏大鋼木批發市場、西關小百貨批發市場、郯中御道橋服裝專業批發市場等八大專業市場,建成集商居於一體的泰豐商貿小區、集餐飲娛樂於一體的天和娛樂城、東方商業大廈 ,完善了十里、歸義、北關集貿市場。鎮內各專業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共有攤位3萬個,從業人員近8萬人,市場年交易額可達10.7億元,促進第三產業健康發展。

精神文明

貫徹“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指導思想,在發展經濟的同時,精神文明建設也取得可喜成績。多次被評為“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鄉鎮”,先後被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被評為“全省計畫生育工作先進單位”;2000年獲省“發展民營經濟先進鄉鎮”稱號;2001年被中宣部、國家計生委評為“全國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先進鄉鎮”;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列入“全國首屆投資環境300佳鄉鎮”。

悠久歷史

郯城鎮有郯國故城、豹公墩、於公墓等文化遺存。
郯國故城系西周至戰國時期的郯國都城,位於郯城縣城北側約100米處,與今城僅隔一條護城河。故城北約100米處為官路口村,西約500米處是北馬莊村。西周早期,少昊後裔,以鳥為圖騰的炎族與夷族雜居於此,稱炎地。其首領(後稱郯子)封於炎地,稱炎國,為魯附庸。炎,古音亦讀(Tan),後炎國演化為郯國。據此郯國當建於公元前11世紀,以姓氏得名。戰國時期,郯國為越所滅,其境入越。楚滅越後,其地又歸楚。至秦並天下,郯國之名不復存在,惟故城猶存。在秦、兩漢、三國至隋,郯國故城多為郡縣治所。唐代改郯縣為郯城縣。郯國故城,毀於北宋末年戰火中。金統一北方後,將城移建於現址。千百年間,郯城地當要衝,重鎮蘇魯,拓殖建設堪稱輝煌。故城東牆和南牆已被推平,西牆和北牆局部保存尚好。牆基寬40米,頂部寬15米,殘牆高4米。周長4670米,其中西牆與北牆長度為1260米,東牆1370米,南牆長780米。郯國故城遺址於1977年被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春秋戰國時期,郯國國君郯子以政績、才華和仁孝之德顯於諸侯。《左傳?昭公十七年(前525年)》記載了郯子二次朝魯時,昭子問官一事。“少昊氏鳥名官,何故也”?在國宴上,魯大夫提出了少昊氏以鳥名官的問題,不無深意。但郯子數典述祖,侃侃而談,以其淵博的知識贏得了滿座嘆服,令人對小小郯國刮目相看。甚至當時的大學問家孔子都“見於郯子而學之”。郯子的仁孝之德,歷來為後人稱道。在我國歷史上的“二十四孝”中,郯子“鹿乳奉親”的美德被視為楷模。《二十四孝圖》第五幅中載:“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雙眼,思食鹿乳。郯子順承親意,乃衣鹿皮,去深山,入鹿群之中,取鹿乳以供親。獵者見欲射之,郯子具以情告,乃免。”歷代統治者視郯子為德、才、威、雅的化身。郯子死後,後人建郯子廟、郯子墓、問官祠以憑弔。據有關資料載,郯子廟中塑有“三聖”“四賢”像。其中“三聖”像為孔子、老子、郯子。可見人們對郯子的崇拜之情。今郯子公園為人們休閒娛樂的好去處。
郯城鎮內有多處古蹟。其中位於縣城西部的於公墓,是漢相於定國之父於公的墓地。於公曾任縣獄吏、郡決曹,精通法律,治獄勤謹,“每決而無恨”。相傳某年除夕,他見囚犯們因不能與家人團聚而愁眉苦臉,唉聲嘆氣。於是他冒著“私放囚犯該殺”的風險,放犯人回家過年。他對犯人們說:歲盡臘除,今天大年三十放你們回家與父母子女團聚,新年過後,初三回來,不準逾期,如逾期不歸或私自逃走,加倍治罪。犯人聽後,無不感動,正月初三,果然全部歸來。於公秉公辦案,深得人心,特別是東海孝婦案,民眾拍手稱頌。於公察知孝婦案為一樁大冤案後,便百般為其洗冤,尋求生路。無奈縣官、太守愚昧昏憒,不顧於公直諫,將無罪的孝婦處死。於公憤而棄職回家。新太守到任後,於公便將全部案卷呈出,孝婦冤獄得以平反。相傳於公死後,鄉人懷念,路過之人,都自動為其兜土添墳。
孝婦冢在縣城東部葛莊西部,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冢高約6米,周長80餘米。墓前有石碑兩座,一為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立,一為光緒三十年(1894年)所建。
秦漢置東海郡,治郯城。所謂“東海孝婦”的故事長期流傳於民間。《漢書?於定國傳》記載:漢朝時,東海有一孝婦,夫、子早喪,精心贍養婆婆,婆婆勸她再嫁,她堅決不肯。婆婆不願拖累媳婦,對鄰人說:“媳婦侍候我實在辛苦,我拖累她太久了”。後來婆婆不忍兒媳過於勞累,遂自縊而死。但其女兒到官府告“婦人殺了母親。”官府就拘捕了孝婦。在嚴刑拷打下,孝婦違心認罪。時於公擔任獄吏,認為婦人贍養婆婆十多年,以孝聞名,不會殺人。於公爭辯而不被太守理會,就抱著案卷離去。孝婦被殺後,郡中大旱三年。新任太守到任後,採納了於公的意見,為孝婦昭雪,並在墓前刻石表彰她的德行。天上立即降下甘霖,百姓喜獲豐收。後經過東晉《搜神記》的加工,“東海孝婦”的故事更為完善。補充孝婦名為“周青”,敘述了周青冤死的情節。到了元代,雜劇作家關漢卿以“東海孝婦”為原型,創作了至今仍膾炙人口的名劇《竇娥冤》。

文化

流行於郯城一帶的《喜歌》,是兩千多年來當地青年男女舉行婚禮時,由歌人(民間稱為兒女雙全者)領唱的民間敘事詩。它的歌詞純樸、典雅、幽默、明快、深刻,趣味盎然,琅琅上口,平白如話。在漢民族的婚俗中,郯城《喜歌》獨樹一幟,影響波及大江南北,特別是魯蘇皖地區傳唱尤甚,被譽稱為我國民族婚俗中一顆璀璨耀眼的明珠。它以喜慶、祝福、勸導的獨特語言,渲染著熱烈的氣氛,傳遞著美好的祝福,播撒著溫馨的勸導。郯城《喜歌》源遠流長,我國傳統作品《詩經》中所描述的婚俗禮儀,已初露端倪。宋代的《東京夢華錄》又有進一步的描寫和記述。後來的《芥隱筆記》及《輟耕錄》,已對婚俗中特有的“新人下轎走紅氈”“跨馬鞍”等都有了較為細緻的記述。《喜歌》以郯城婚禮進展順序為線索的民間詠唱,結構嚴謹、自然、工整、完美。分《出閨》、《花轎到門前》、《新人走紅氈》、《回手摸搖錢樹》、《碰富貴斗》、《拜天地》、《洞房看新人》、《請新人出洞房》、《交杯酒》、《撒帳》等十大節。從《出閨歌》唱起,按照喜事的發展順序遞進,自然微妙地向人們展示了漢民族的婚俗特徵。郯城《喜歌》在郯文化中有重要地位,也對漢文化有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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