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周

郭文周 [明](1512——1578)字景復,號東山,福寧福安鹿斗(今城關蓮池街)人。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官授中書舍人、雲南道御史、順天府丞。兩次巡按廣東,人稱“鐵面青天”。

基本信息

郭文周

郭文周(1512——1578),明朝人,字景復,號東山,福寧福安鹿斗(今城關蓮池街)人。嘉靖二十三年(公元一五四四年)進士。歷中書舍人。改監察御史,硬直有風度。巡按廣東,復命應代,粵人肅然。擢順天府丞;因劾趙文華忤嚴嵩,致仕去。文周著有《東山文集》七卷,詩集二卷,《四庫總目》及《台中奏議》、《按粵封事》等,並傳於世。

郭文周為官清廉。他曾擔任雲南道監察御史,兩次巡按廣東,官雖只有七品,但皇上給予的職權很大,通掌彈劾及建言。特別是道監察御史乃“巡按御史”,人稱“代天子巡狩”。明代巡按御史銜命巡察州縣,代天子巡察地方行政,舉凡吏政、刑名、錢穀、治安、檔案、學校、農桑水利、風俗民隱,無所不察。小事當即處理,事大者奏請皇帝裁決,或候差滿回京復命時交中央有關部門處置。

掌握這種權力的監察御史,有的恃權謀私,有的接受地方官員賄賂,這已成官場“潛規則”。正如明人陳邦彥所指出:嘉靖以降,風氣大變,士大夫官僚無不“以官爵為性命,以鑽刺為風俗,以賄賂為交際,以囑託為當然”。陳邦彥還描述:“今天下自大吏至於百僚,商較有無,公然形之齒頰。”“宦成之日,或垂囊而返,則群相姍笑,以為無能。”可見當時社會以貪賄為榮耀,笑清廉為無能。任監察御史之職的官員,也多有捲入貪腐漩渦。

明萬曆《福安縣誌》記載,郭文周的胞兄郭文詢曾在廣東龍川任訓導。郭文周兩次巡按廣東,沒有為兄長謀私利。縣誌記載“弟文周按嶺南,竟不乾以私”。這固然說郭文詢不攀附,潔身自好,也側面說明郭文周遵守《大明律》與《憲綱事類》,遵守監察御史出巡有關迴避制度,公私分明,不搞裙帶關係,不以公濟私。明律規定,巡按一年一代,如無特殊情況及朝廷特準,不得再巡。而郭文周卻能兩次巡按廣東,可見朝廷對他的監察工作十分滿意,十分信任。明律還規定回道考察制度。巡按御史巡歷期滿,回京匯報後,得由都察院堂上官對其任期內的成績進行考核,考核稱職的回道管事,不稱職的酌情予以處罰,稱為回道考察。而郭文周多次巡按地方,經過回道考察,不僅沒有受罰,卻能擢升順天府丞,從七品官提升到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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