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將

語出:《後漢書·寇恂傳》:“執金吾 賈復 在 汝南 ,部將殺人於 潁川 。” 李賢 註:“部將,謂軍部之下小將也。” 唐 韓愈 《柳州羅池廟碑》:“嘗與其部將 魏忠 、 謝寧 、 歐陽翼 飲酒驛亭。”

基本信息

解釋

(一)泛指
古代泛指部下將領、軍官。
(二)特指
古代軍隊內特指職權為統轄一部(營)的首官、統兵官。
漢代一“部”轄400人。
北宋時“部”非固設,有時“部”等於營(轄500人),有時一“部”轄二營。至南宋紹興年間一般以一“部”轄500人,二“部”置“將”,十部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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