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上親郊廟①,冊文皆曰“恭薦歲事②”。先景靈宮③,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饗”;末乃有事④於南郊。予集《郊式》⑤時,曾預⑥討論,常疑其次序:若先為尊,則郊不應在廟後;若後為尊,則景靈宮不應在太廟之先。求其所從來,蓋⑦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於上帝,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唯太清宮⑧、太廟則皇帝親行。其冊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於某所,不敢不告。”宮廟謂之“奏告”,余皆謂之“祭告”,唯有事於南郊方為正祠⑨。至天寶九載⑩,乃詔曰:“‘告’者,上告下之詞。今後太清宮宜稱‘朝獻’,太廟稱‘朝饗’。”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冊文皆為正祠。作品注釋
①郊廟:指郊祀和廟祀,即祭天和祭祖的活動。郊,南郊,古代帝王於冬至日,在都城南郊的圜丘(圓形高壇)舉行祭天的儀式;有時郊祀也指合祭天地的活動。②恭薦歲事:於歲時祭祀恭恭敬敬地進獻祭品。
③景靈宮:宋代皇室奉祠本朝歷世帝、後的處所。仿道家宮觀形式,供奉已故帝、後的畫像。真宗大中祥符間始建於皇城東南,後來不斷擴大建築規模,每帝為一殿,皇后亦另為一殿,又有諸多附屬建築,並畫功臣像陪祀。祭奠時,於皇帝用道家儀,於皇后用家人禮。南渡初暫寓其宮於溫州,後復遷建於臨安。
④有事:指祭祀。
⑤《郊式》:指宋神宗熙寧初年沈括等奉敕編修的《南郊式》。原書詳考禮制沿革,重定南郊大禮儀式及一應事務程式,總為一百一十卷。因當時王安石以宰執總領其事,故《宋史·藝文志》著錄為王安石撰。
⑥預:參與。
⑦蓋:承接連詞,表示推論緣由。
⑧太清宮:唐代在京師建立的祭祀老子的廟觀。唐王朝李氏自稱為老子的後裔,高宗時追尊老子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時命各地普建玄元皇帝廟,在京師者稱為“玄元宮”,後改名為“太清宮”。
⑨正祠:指列入朝廷議程的規定性祭祀活動。此處意謂當南郊祭天時,太清宮、太廟之“奏告”及諸神廟之“祭告”皆為臨時性的輔助祭祀,只有郊祀才是按常規進行的正式典禮。
⑩天寶九載:唐玄宗天寶三年(744)改“年”為“載”,至肅宗至德三載(758)復改“載”為“年”。
作品譯文
皇上親臨南郊祭天、太廟祭祖的典禮,寫在典冊上的禱祝文字都稱“恭薦歲事”。先到景靈宮薦享,稱之為“朝獻”;然後到太廟行祭,稱之為“朝饗”;最後才到南郊祭天。我在編集《南郊式》時,曾參與討論,每每懷疑這三項典禮的次序:如果以先祀者為尊,則祭天的郊祀不應在祭祖的廟祀之後;如果以後祀者為尊,則景靈宮之祀又不應在太廟之前。考察這種次序的由來,它原是有所因襲的。按唐朝的舊制,凡是祭祀上帝,則對眾多神廟都預先派遣使者祭告,只有太清宮、太廟的祭祀,皇帝才親自參加。所有典冊禱祝文字都稱:“定於某月某日,到某處行祭,不敢不禱告於神靈。”太清宮、太廟的祭祀稱為“奏告”,其餘諸神廟稱為“祭告”,只有南郊之祀才是按規定進行的正式大典禮。至天寶九載,卻又下詔說:“所謂‘告’,本是在上位者對下屬談話的用詞。今後太清宮的祭禮應該稱為‘朝獻’,太廟的祭禮稱為‘朝饗’。”自此以後,“奏告”的名目就不用了,太清宮、太廟的典冊祝文遂皆與按規定進行的郊祀大禮無別。作品評析
《夢溪筆談》首載《故事》一門,共分兩卷,主要記敘和談論宋代朝廷的典章故事,涉及官制、禮儀、輿服、圖籍、科舉、封賜等內容,並及有關掌故。作者所談是有所選擇的,多為當時人們已不甚熟知或不知所從來的事項,許多細節可以彌補史書的缺載;同時由於宋朝典制多沿承唐朝典制,所以作者敘其源流多溯及唐代。出處簡介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夢溪筆談》詳細記載了勞動人民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卓越貢獻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國古代特別是北宋時期自然科學達到的輝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