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記載


據《宋史·禮志二》記述:漢代郊天一般在冬至日丑時開始舉行。丑時為深夜,深夜在祭壇上炳柴,帝王率領群臣拜把上帝。漢代以前,三代另有“迎氣”的活動,即認為五天帝掌管春、夏、季夏、秋、冬五個季節。每季節到來之時,在郊外舉行迎接五天帝的祭把,這就是“迎氣”。戰國後迎氣併入郊天祭把,五天帝也作為郊天時的配享。秦時配享四帝,漢高祖增設五天帝,漢後部天配享神位擴大,東漢時所奉天神達1514個之多。同時,隨著中央專制主義的不斷強化,為了“尊把世統、以昭功德”,漢文帝後,歷代開始以帝王祖先神與天帝一起配享。郊天的祭把也是古代帝王家天下的象徵,除了天子,其他任何人不得舉行郊天活動,否則即被指責為“僧越”。歷代帝王即位後,也以祭把天帝說明白已是正統王位的繼承者。因此,郊天的禮儀在古代經久不衰,影響很大,歷代制訂禮儀,均把郊天作為吉禮的第一位,其祭把用品為太牢,等級為大毒巳。
郊丘之辯

關於鄭、王兩派的爭論,《禮記·郊特牲》首節孔疏有一個極簡要的概括:“先儒說郊,其義有二。案《聖證論》以天體無二,郊即圜丘,圜丘即郊。鄭氏以為天有六天,郊、丘各異。”這裡所引《聖證論》的觀點,即王肅的觀點,(註:《隋書·經籍志一》:“《聖證論》十二卷,王肅撰。”《三國志·魏書·王朗傳附子王肅傳》:“肅集《聖證論》以譏短玄。”書今佚。)而所謂鄭氏,即指鄭玄。因為這裡的概括過於簡略,故需稍加說明。
學術觀點

鄭玄以為郊天禮與圜丘祀天禮不是一回事,其根據就在於他的“六天說”和“感生說”。在鄭玄的頭腦中,有這樣一個天神系統。他認為天上有一個至上帝,居紫微宮,名字叫做“天皇大帝耀魄寶”。至上帝之下又有五天帝,居太微宮,即東方蒼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biāo@怒,中央黃帝含樞紐,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紀。這五帝又稱為“感生帝”(鄭玄認為“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註:見《禮記·大傳》“禮,不王不dì@⑤,王者dì@⑤其祖之所自出”下鄭注。))。至上帝加上五天帝,就是所謂“六天”。鄭玄認為,圜丘祀天與郊天的區別在於:前者是祭至上帝“天皇大帝”(即《周禮》中的“昊天上帝”(註:見《周禮·春官·大宗伯》“以yīn@②祀祀昊天上帝”下鄭注。)),這在周代祀天禮中“最為首禮”(註:見《禮記·祭法》首節孔疏。);後者是祭祀五天帝(即《周禮》中的“五帝”),(註:《周禮》中的“五帝”,分見於《天官》之《大宰》《掌次》,《地官》之《大司徒》《充人》,《春官》之《小宗伯》《司服》,《秋官》之《大司寇》《小司寇》《士司》。)也就是所謂“感生帝”。鄭玄認為周的始祖是感東方蒼帝之精而生,因此“周所郊之帝,謂蒼帝靈威仰也”。
王肅的觀點
王肅否認鄭玄的“六天說”和“感生說”,以為“天唯一而已,何得有六”?關於五帝,王肅認為是指木、火、金、水、土五行之神,他引孔子的話說:“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及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因此他說:“鄭玄以五帝為靈威仰之屬,非也。”在王肅看來,五帝不過是“天帝之佐”,是輔助天帝“化育萬物”的,“猶三公輔王,三公可得稱王輔,不得稱王。五帝可得稱天佐,不得稱上天”。王肅以為“天體無二”,因此認為郊天與圜丘祀天實際是一回事:“郊則圜丘,圜丘則郊,猶王城之內與京師,異名而同處。”(註:以上所引王肅說皆見《禮記·祭法》首節孔疏。)因此郊天與圜丘祀天二者的關係,不過是“於郊築泰壇象丘之形以祀天”(註:見《禮記·郊特牲》“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下孔疏。)罷了。
鄭、王二氏之說對後世影響極大,後世儒者關於郊天禮的爭議,實皆由鄭、王所啟。因此我們有必要對鄭、王二氏之說所涉及的問題作一番考察。
學術考察

“圜丘”一詞,始見於《周禮·春官·大司樂》,云:凡樂,圜鍾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鍾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宮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鹹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
《周禮》中“圜丘”一詞,亦僅此一見,而傳世之其他先秦文獻亦皆未見。且就圜丘之祭禮而言,此處明雲“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是所祭不主於某神可知。而鄭注則曰:“天神則主北辰。”此所謂北辰,即緯書所說的“天皇大帝”。(如《太平御覽》卷684《服章部一·總敘冠》引《春秋合誠圖》云:“天皇大帝,北辰星也。”)這樣,《大司樂》此文,便被解釋成圜丘祀天,亦即祀“天皇大帝”或“昊天上帝”之禮,故鄭玄注《春官·大宗伯》“以yīn@②祀祀昊天上帝”,更明確地說:“昊天上帝,冬至於圜丘所祀天皇大帝也。”
然上引《大司樂》之文,不僅未明雲於圜丘祀昊天上帝,且《史記·封禪書》所引古《周官》此文,文字亦與之相異,云:“《周官》曰:‘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此處唯雲“祀天於南郊”,不雲“圜丘”。又《大司樂》載祭地之禮曰:“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而《封禪書》引古《周官》此文則曰:“夏日至,祭地qí@③。”亦無“方丘”之文。相反,秦與西漢時期,倒是有圜丘祭地神的例子,且以為圜丘在“澤中”,而非“地上”。如《封禪書》云:“於是始皇遂東遊海上,行禮祠名山大川及八神,……八神:……二曰地主,……地貴陽,祭之必於澤中圜丘雲。”是秦始皇時以澤中圜丘為祭“地主”之所。《封禪書》又云:“其明年冬,天子(指漢武帝)郊雍,議曰:‘今上帝朕親郊,而后土無祀,則禮不答也。’有司與太史公、祠官寬舒議:‘天地牲角繭栗。今陛下親祠后土,后土宜於澤中圜丘為五壇,壇一黃犢太牢具,已祠盡瘞,而從祠衣上黃。’於是天子遂東,始立后土祠汾陰丘,如寬舒等議。上親望拜,如上帝禮。”(《武帝本紀》及《漢書·郊祀上》所記同)是漢武帝時亦以澤中圜丘為祭地神后土之所。到西漢末年王莽時,議祀天地之禮,引《周禮·大司樂》之文,始同於今傳本,而不同於《封禪書》所引古《周官》。《漢書·郊祀志下》云:
莽又頗改其祭禮,曰:“《周官》天地之祀,樂有別有合……祭天南郊則以地配,一體之誼也……其別樂曰: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樂八變,則地qí@③皆出。”
因此我很懷疑今本《周禮·大司樂》之文中所謂“圜丘”、“方丘”字樣乃西漢後期王莽時所增。其實凡先秦文獻所見祀天正祭之禮,皆曰郊天、郊祀,或徑稱郊,其例俯拾即是,而從不見“圜丘祀天”之說,足見此說非周代祀典之實錄。
郊字考察

自(秦文公)未作zhì@⑩也,而雍旁故有吳陽武,雍東有好,皆廢無祠。據《秦本紀》,fū@(11)zhì@⑩之作,在秦文公十年(前756),時當東周初年。而未作fū@(11)zhì@⑩之前,雍旁即“故有吳陽武zhì@⑩,雍東有zhì@⑩好”,且已“皆廢無祠”,則武、好二zhì@⑩必為西周時期所建。(註:王學禮在其《隴西秦漢尋蹤——古上zhì@⑩、下zhì@⑩的發現》(《社科縱橫》,1994年第3期)一文中認為武、好二zhì@⑩是“軒轅氏黃帝建的”,蓋據《史記·封禪書》引“或曰”所謂武、好二zhì@⑩“蓋黃帝時嘗用事”一語所作的推斷,實不可信。)又雍地近岐,而秦被封侯並被賜以岐以西之地,是在秦襄公時,即在周平王初年,則武、好二zhì@⑩必非秦人所建(註:秦最早所建的是西zhì@⑩,是在秦襄公封侯之後,這是《史記·封禪書》有明文記載的。),而原為西周時期周王郊天之所。又《說文·邑部》“郊”下曰:“距國百里為郊。”又據《司馬法》說:“百里為遠郊,近郊五十里。”據此說,則郊壇當在國之近郊。而雍地之武、好二zhì@⑩距宗周鎬京,皆遠在百里以外,(註:宗周鎬京在今西安市西南。吳陽武zhì@⑩,據王學禮《隴西秦漢尋蹤——古上zhì@⑩、下zhì@⑩的發現》一文考證,在今甘肅華亭縣,距宗周將近1000公里。又漢有好zhì@⑩縣,因古有好zhì@⑩而得名,屬右扶風(見《漢書·地理志上》),在今陝西乾縣(參見《中國歷史地圖集》第2冊,圖15-16,中華地圖學出版社1957年版),距宗周將近250公里。)則武、好二zhì@⑩不在周都之郊明矣。其實一直到秦和西漢時期,行郊禮也不一定在國郊。如秦都鹹陽而郊雍之四zhì@⑩,漢都長安而郊雍之五峙,又郊甘泉太一(皆見《封禪書》),都不在國郊。行郊禮而必於國郊,是到西漢末年才定的制度。由上可見,“郊”字只可作祭名看,而不可望文生義以為說。
西周築壇

其實關於西周行郊天禮的處所問題,所能知道的只是,周人郊天,必在地勢較高處而已。正如《封禪書》述雍zhì@⑩引“或曰”所云:“自古以雍州積高,神明之yù@(12),故立zhì@⑩郊上帝,諸神祠皆聚雲。蓋黃帝時嘗用事,雖晚周亦郊焉。”《漢書·郊祀志上》同這種因高而郊的禮儀,大概與傳說天帝喜游於高山、高原之處有關。如《山海經》中談到“帝”的地方很多,僅見於《西山經》之《西次三山》、《中山經》之《中次七山》和《中次十一山》的,就有十六處之多。這些“帝”常來常往的地方,都是在高山、高原之處。如《西次三山》所記為崑崙丘附近,大約當今青海高原,因為地勢崇高,所以叫做“帝之下都”。帝既喜游於高地處,因此人們即於高地處祭之,如此而已。
西周的郊天禮,就是祭天的最高祀典,此外再無所謂圜丘祀天之禮。“郊”字只可作祭名看。西周郊天不一定在國郊,更不一定在南郊,也不一定築壇,只是擇地勢較高處祭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