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桂英

她又拖著病身子,到堡子山、西灣、磨灣生產隊,幫助那裡辦起託兒所,讓更多的孩子受到集體的關懷。 到1960年春,邵桂英辦的託兒所名揚全縣,吸引了全縣各地幹部、社員前去參觀學習。 1960年她出資149元,為生產隊辦養豬場,飼養母豬4頭。

邵桂英一生勤勞樸實,熱愛集體,工作踏實。曾先後被評選為省和全國婦女社會主義建設先進生產者,受到中共陝西省委和全國婦聯表彰。
1958年秋,她白天帶領社員搶種搶收,送交公購糧,晚上冒著寒露在場裡守護集體糧食。因勞累過度,感受風寒,突患半身不遂,說話艱難。可她想:一個共產黨員,身子癱了,志氣不能癱,因此,決心要繼續為黨做工作。
1959年春,病情好轉,聽到上級提出在農村辦託兒所,她首先回響,立即在大隊(李家埡)辦起一所託兒所。民眾擔心她的身體支持不了。她說:“這病是隨著天氣轉的,變了天就重些,天一暖也不咋的了。就是犯了病,也還有一半好身子,一條好腿,也能幹。新社會的娃娃,都是黨的人,咱們要把他們經管好。”於是她騰出自家的房子做幼兒活動室;拿出家裡的床板、材板,為孩子們做桌椅和玩具;拿出家裡的糖、油、麵粉、雞蛋給孩子們吃,家長們都很感激。她又拖著病身子,到堡子山、西灣、磨灣生產隊,幫助那裡辦起託兒所,讓更多的孩子受到集體的關懷。到1960年春,邵桂英辦的託兒所名揚全縣,吸引了全縣各地幹部、社員前去參觀學習。
1960年她出資149元,為生產隊辦養豬場,飼養母豬4頭。3年中繁殖仔豬161頭,育肥豬50餘頭,為生產隊增加收入3000多元,積肥5300多背。在養豬過程中,她拖著病身子,經常上山采蒿籽、打豬草,母豬產仔時,守護在豬圈裡經管豬崽。由於她辦豬場成績顯著,中共陝西省委授予她“養豬模範”稱號。
1963年4月1日,《陝西日報》第一版登載《她真不愧為好黨員》的長篇通訊,報導邵桂英的先進事跡。同時,在《思想漫談》專欄,還發表評論文章,對邵桂英的苦樂觀,幸福觀作了評介。
“四清”運動中,邵桂英受到極左路線的迫害,1966年6月27日被撤銷“養豬模範”稱號,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1979年2月22日,中共鳳縣委員會為邵桂英落實政策,撤銷了1966年6月27日的處分決定,恢復她“養豬模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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