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玫

葉玫

台灣“軍情局”前中尉女軍官,2012年6月因不適應軍中環境潛逃英國遭捕,她期盼當局保證不用坐牢,才願意回台灣。 2013年12月19日,葉玫的護照遭到英國方面註銷並被當地移民署查獲,送到遣送中心準備強制遣返。2013年12月20日,台灣防務部門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呼籲葉玫,勇於回台面對“所犯的錯”,且相信檢察官會量刑審酌,“葉中尉不用擔心,不會被判死刑”。 2014年1月19日葉玫抵達桃園機場,下機後由檢調解送歸案。2014年1月20日將逃亡案移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她涉嫌最高可處5年徒刑的台灣“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違背職役職責罪”,且有再度逃亡之虞,聲押獲準。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葉玫,女,原台灣“軍情局”中尉。2012年6月因不適應軍中環境潛逃英國遭捕,她期盼當局保證不用坐牢,才願意回台灣。

軍情局官員說,葉玫英文非常好,但中文很差,她是軍情局有史以來,年齡最大的考生,軍情局規定超過29歲就不能報考,而葉玫報考時,剛好就是29歲最大年限,之所以會錄取,就是看中她的外語能力。

官員表示,葉玫受訓的1年間,就已吵過多次要退役,任官時雖已30歲,但行徑有時幼稚又任性。例如畢業後,她被分派到軍情局三處的台中駐地,某次韓星張根碩來台,她竟放下所有工作不管,也沒請假,不告而別,如冬粉追星般,拿著平板電腦從台中殺到桃園機場拍照,這種瘋狂舉動,讓單位著實傻眼。

官員表示,葉玫曾在美國讀大學,後放棄外國籍,返台報考專科班,畢業後授中尉階,先分發到三處當見習幹部,由於還在見習中,無法接觸機密。葉玫剛到英國時,軍情局與葉員家屬均掌握其行蹤,並盼她返國面對軍法處置。

2014年1月19日葉玫抵達桃園機場,稱逃亡原因並非外界所稱的“叛逃”而是“長官嫌我妝太濃”。

潛逃英國

葉玫2012年六月底赴泰國旅遊時“逃官”逃到英國。台灣軍方發言人羅紹和此前說,葉玫是因個人因素逃亡海外,不是外界所稱的“叛逃”。

因“護照”註銷在英國逾期停留,日前被英國移民署臨檢查獲,葉玫提出政治庇護。台北駐英經濟文化辦事處人員表示,首要目標是儘速遣送葉玫回台,但政治庇護審理程式恐需一年時間。

2013年12月21日,辦事處人員基於關懷前往探視葉玫,但遭葉玫拒絕;至於後續處理,此位人士說,此案件涉及台灣人利用英國免簽入境,違法留在英國境內,英國大有權利遣返,但不知道英國如何認定,遣送中心也未證實是否接受政治庇護。

遣返回台

2013年12月開始,台方和英國經過了一個多月的密切合作,讓葉玫回來接受司法審判。過程中,葉玫和她的友人提出人權主張,但台英雙方一開始就定調,這是單純的逾期居留要儘速遣返。葉玫2013年12月10日在韋爾斯被英國移民署查獲非法居留,先被拘留在警察局,之後被送到移民遣送中心,她的友人們在警局外抗議,要求讓葉玫繼續留在英國;同一時間,台灣地區“駐英代表處”積極洽請英國移民署,盼能儘速將葉玫遣送回台。

逃避遣返頻出招

葉玫為了逃避遣返回台,與友人裡應外合頻頻出招,友人在英國持續為她奔走、請願;但知情人士指出,葉玫沒有正式申請政治庇護,她期盼台方保證不用坐牢,才願意回台灣;另一方面,她以人權及健康為理由,向英方表達希望留在英國。

知情人士透露,這段時間,葉玫小動作不斷,情緒起伏也很大,台工作人員和英國方面都儘量安撫她的情緒,台外事部門人員密切探視葉玫,還幫她和家人聯絡。

英方顧慮

2014年1月19日葉玫由檢調解送歸案 2014年1月19日葉玫由檢調解送歸案

英國一向重視人權,對於葉玫或友人提出的種種疑慮,包括“台灣有死刑”、“回去勢必要接受軍法審判”等問題,都會向台方提出,台方也在第一時間說明回響,包括“檢察官會量刑審酌,不會被判死刑”、“將移到地方法院審理”等回答,讓英國方面很快就做出遣返的決定。遣返回台的日期接近,但葉玫又給英方出了小難題。她指稱身體有結石不適,但英方立即安排醫院檢查,並沒有發現結石,遣返計畫不變。正因台英溝通暢通、合作無間,一開始就將此案“單純化”,定調為逾期居留;而台英雙方也有默契低調行事,不對外泄露或證實葉玫搭機返台時間。

回到台灣

支持葉玫的朋友昨天在網路上公布她搭乘馬來西亞航空的訊息,並呼籲大家打電話給馬航阻止葉玫被遣送回台;為了避免橫生枝節,台方也派人在葉玫轉機地馬來西亞密切注意情勢,就是要確保事件單純化,順利遣返。2014年1月19日葉玫抵達桃園機場,下機後由檢調解送歸案。

裁定羈押

裁定羈押 裁定羈押

潛逃英國的台灣“軍情局”中尉特種情報調查官葉玫,2014年1月遞解回台灣後,台中地檢署2014年2月14日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逃亡罪將她起訴,隨即移審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她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她的律師表示將提抗告。

葉玫聽到收押後情緒激動,泣訴在部隊被要求應酬陪酒、被摸來摸去、送禮,這與她所認知的軍人職業本質不一樣,她很怕變成特種情報人員的陪睡人員,屢次向局裡反映都沒回應,反而被長期監聽、跟蹤,法官沒有嘗試了解她的心聲。

面臨處罰

2013年1月20日,台灣防務部門軍事發言人羅紹呼籲葉玫,勇於回台面對“所犯的錯”,且相信檢察官會量刑審酌,“葉中尉不用擔心,不會被判死刑”。羅紹和指出,葉玫涉嫌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罪,發布通緝在案,面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羅也呼籲葉玫,只要有悔意,檢察官會加以審酌,不會被判到死刑。

2014年1月19日葉玫抵達桃園機場,下機後由檢調解送歸案。2014年1月20日將逃亡案移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她涉嫌最高可處5年徒刑的台灣“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違背職役職責罪”,且有再度逃亡之虞,聲押獲準。葉玫聽到法官裁定結果,表情震驚。律師轉述,葉玫自認已坦承並回台接受司法制裁,對遭羈押很遺憾。

相關評論

台中地方法院宣布葉玫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羈押後,葉玫的委任律師郭德田到機場代讀聲明,他表示,這個案子是個悲劇,希望軍方能檢討志願役軍官的退場機制,並稱說“希望葉玫是最後一個逃兵。”

郭德田表示,葉玫任官3個月就發現不適應,想要申請退伍,但屢遭“軍情局”拒絕,不願意讓葉玫簽退,她是遭受台灣侵害工作基本權的受害者,希望檢察官、法院給予葉玫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這個案子是個悲劇。

葉玫母親2014年1月19日晚間也表示,葉玫的外公是職業軍人,而且不是一般軍人,是新竹黑蝙蝠中隊成員,她內疚地說,當年是她鼓勵葉玫從事軍職的;但因為葉玫個性較開放,與嚴謹的軍旅生活不合,找不到出口解決,“潛逃是走岔了”。

台“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國防部”對於軍官退場都有完善的機制,如不適應者會先進行輔導。只是“軍情局”的官員也透露,葉玫雖然經過溝通後同意輔導,但沒料到她會“一邊同意輔導,一邊卻想逃。”“軍情局”也全面檢討,“只要不想乾,就讓他退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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