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0年7月至1992年7月任惠來縣葵潭農場辦事員
1992年7月至1996年1月曆任普寧市林業局辦事員、副股長、股長
1996年1月至2001年4月曆任普寧市下架山鎮副鎮長、副書記
2001年4月至2005年7月曆任普寧市洪陽鎮鎮長、書記
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揭陽市農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揭西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任中共揭西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任揭陽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共惠來縣委副書記、揭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2013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中共惠來縣委書記
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任揭陽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8年5月被免去揭陽市政府副秘書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30日,據揭陽市紀委訊息:廣東揭陽市政府副秘書長邱輝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經揭陽市委批准,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惠來縣委原書記邱輝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邱輝盛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台上講一套,台下做一套,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調查,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導致惠來縣出現嚴重的地域性腐敗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貴重禮品,超標準公款接待,揮霍浪費國家財產。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大肆賣官鬻爵,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任人唯錢、任人唯利、任人唯圈,嚴重破壞惠來政治生態。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利,大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策借財政資金供企業使用;插手干預司法活動和工程項目。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畫生育子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錢款,涉嫌受賄犯罪。
邱輝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個人私慾極度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擅權妄為,把官場當市場,把權力當商品;干預司法、插手工程;生活奢靡,道德敗壞,貪得無厭,腐化墮落;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且毫無顧忌、不知敬畏、變本加厲,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民眾反映特彆強烈、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邱輝盛開除黨籍處分;由揭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決定逮捕
2018年11月,揭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揭陽市監察委移送審查起訴的原揭陽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邱輝盛(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審查,該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邱輝盛採取逮捕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