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
邱聯恭(1938年4月10日—),台灣法律學者,屏東人。日本東京大學法學博士,歷任法官,“司法院”公證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司法院”訴訟事件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1983年任“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1988年任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及法律學研究所教授。1996年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專研民事程式法。
學說
他的學說自成一格,號稱特彆強調法是當事人實體利益與程式利益的平衡點,民事訴訟程式是法院在當事人協助之下,共同尋找法之所在的程式,進而建立一個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環境。他在學術上的表現也曾經多次和台灣的學者有意見衝突之處,在民事訴訟研討會的論文發表與會議過程可以查詢。他的研究及台灣大學駱永家老師對日本民事訴訟法學說的引進,二者完全主導了台灣民事訴訟法於公元1999、2000、2003年三次大修法的內容。然而後來則多以邱氏及其門生之意見為修法標準而少人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