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邯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檔案的規定,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並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綜合監管、組織協調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 陳向陽為邯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機構介紹

2004年3月,在邯鄲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組建“邯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邯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法》及有關法律、法 規檔案的規定,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並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綜合監管、組織協調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

邯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位於邯鄲市和平路388號,內設辦公室、食品安全協調處、食品安全監察處、藥品註冊與安全監管處、藥品市場監督處、醫療器械處、藥品稽查處、人事教育處、財務裝備處、法規處十個處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按規定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的相關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按規定承擔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負責醫療器械一類產品的註冊,依法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許可證,按規定承擔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定點經營第二類精神藥品資格審批等許可事項。

(九)監督檢驗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負責醫療器械監督抽樣;監督管理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

(十)組織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

(十三)負責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人員的培訓;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秘、檔案、值班、信訪、政務信息和統計、綜合信息管理及行政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文電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的記錄和決議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有關新聞發布和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

(二)食品安全協調處:

組織有關部門擬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檢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協調食品安全檢測與評價體系建設;收集並匯總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分析、預測安全形勢,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協助省局進行保健品衛生批准證書的初審上報工作。

(三)食品安全監察處: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根據省、市政府的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研究擬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監督省食品安全技術監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規劃在邯鄲市的實施。

(四)藥品註冊與安全監管處:

負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負責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藥品生產質量、醫療機構製劑質量、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再評價的初審工作;負責市內三區藥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抽[驗]樣工作並指導、督促和抽查[其他]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的工作;負責本部門在日常監管和抽樣中發現的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對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樣中發現的違法案件、舉報案件、外地協(核)查案件、上級交辦和下級報請案件、藥品打假以及藥品質量公告和市藥檢所不合格報告等涉及藥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違法案件的查處;]協助省局做好藥品委託生產的初審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二類精神藥品、戒毒藥品]的生產和經營;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國家標準、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材炮製規範;負責醫療機構申請配製製劑、醫療機構製劑省內調劑的受理上報工作;協助承辦藥品、醫療機構製劑品種的再註冊申報工作;負責完成指定的藥品、醫療機構製劑、[保健品]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等研究、生產(配製)藥品補充申請、註冊申請的現場核查和抽樣工作;指導轄區內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五)藥品市場監督處:

依法核發藥品零售經營企業許可證及許可證的換髮、變更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企業的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工作;負責市內三區藥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與抽[驗]樣工作並指導、督促和抽查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本部門在日常監管和抽樣中發現的違法案件的查處;依法審批二類精神藥品、毒性藥品的經營;[負責對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樣中發現的違法案件、舉報案件、外地協(核)查案件、上級交辦和下級報請案件、藥品打假以及藥品質量公告和市藥檢所不合格報告等涉及藥品經營企業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藥品流通領域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依法監督中藥材專業市場、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從事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單位;負責違法藥品廣告的監督、移交和匯總上報工作。

(六)醫療器械處: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全市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和經營進行安全監管和抽樣工作;重點]擬定轄區內醫療器械抽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內三區醫療器械研製、生產和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並指導、督促和抽查[其他]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的日常監管[的抽樣]工作;負責市內三區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抽樣工作;負責對[日常監管和]本部門在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樣中發現的違法案件的查處;[舉報案件、外地協(核)查案件、上級交辦和下級報請案件、醫療器械打假以及醫療器械不合格公告中涉及醫療器械研製、生產和經營案件的查處;]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負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醫療器械註冊產品標準[復]審核備案;負責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

(七)藥品稽查處:

擬定轄區內藥品、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內三區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市內三區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和]的抽樣工作並指導、督促和抽查[其他]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負責本部門在日常監管和抽樣中發現違法案件的查處; [負責對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樣中發現的違法案件、]負責涉及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及其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舉報案件、外地協(核)查案件、上級交辦和下級報請案件、[藥品打假和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以及市藥檢所不合格報告等涉及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舉報投訴的受理;負責對跨縣(市、區)案件及全市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對郵購、郵售假藥案件的查處;組織實施藥械打假工作;指導全系統藥品稽查工作。

(八)人事教育處:

承擔本系統轄區內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承辦對縣(市、區)局和市藥檢所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考核、任免、獎懲工作;組織評選表彰和實施獎勵工作;協助省局組織實施執業藥師制度;研究擬定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職稱和工人技術等級評聘工作;負責黨組的日常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

(九)財務裝備處:

負責擬定本系統轄區內財務、會計、裝備、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年度預算決算並監督執行,綜合管理本系統及局機關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系統轄區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入庫組織及監督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十)法規處:

起草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綜合監督政策;負責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實施;負責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案卷的歸檔保管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工作;承擔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組織案件審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舉報投訴的受理;]負責上級交辦案件和外地協(核)查案件的受理;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和證件發放工作;負責組織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體檢和發證工作;開展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本轄區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許可服務大廳的日常工作。

機構領導

現任局長黨組書記:陳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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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動態

雞澤縣局結合工作實際,在全局紮實開展了正風肅紀行動。

一是深化認識,強化責任。充分認識開展正風肅紀行動的重要性,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具體的行動方案。要求全局人員嚴格按照“十對照、十整治”內容,逐項逐條開展自查自糾。

二是嚴明紀律,狠抓落實。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強化紀律觀念,嚴格做到“六個不準”:不準上班時間擅離崗位;不準上班時間上Q聊天、購物、玩遊戲、炒股等;不準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準工作日中午飲酒;不準公車私用。並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財。

三是改變作風,促進工作。把正風肅紀行動與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兩結合、兩促進”。下一步,將重點抓好夏季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保健食品打擊“四非”專項行動等方面工作,提高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全年任務順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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