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1.11——2004.09,海南省文昌市東閣鎮寶芳辦事處美柳村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
2004.09——2006.10,海南省文昌市東閣鎮寶芳辦事處美柳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其間:2004.09--2006.07在海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學習);
2006.10——2007.11,海南省文昌市東閣鎮委委員,兼美柳村支部書記;
2007.11——2008.05,海南省文昌市招商局副局長(文昌市十三屆人大代表);
2008.05——2009.04,海南省文昌市招商局副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2009.04——2009.10,海南省文昌市招商局副局長(文昌市十三屆人大代表);
2009.10——2010.04,海南省文昌市人大辦公室主任科員(昌灑鎮委副書記掛職)(文昌市十三屆人大代表);
2010.04——2016.11,海南省白沙縣邦溪鎮委書記、鎮人大主席;
2016.11——2018.10,白沙黎族自治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人物榮譽
2005年被評為海南省文明生態村建設先進工作者;
2005年共青團海南“五四”獎章獲得者;
2005年被評為文昌市尊師重教優秀村委會幹部;
2006年被評為“四五”普法先進個人;
2011年被評為白沙縣優秀黨務工作者;
2012年被評為海南省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
2012年被國務院評為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個人。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25日,白沙縣委常委、副縣長邢詒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海南省紀委監委對白沙縣委原常委、縣政府原副縣長邢詒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邢詒儀違反政治紀律,銷毀、隱匿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收受他人禮品;違反組織紀律,篡改年齡,偽造和騙取學歷證書,不如實報告個人婚姻和房產情況,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務影響,在工程項目承攬、征地拆遷以及項目推進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邢詒儀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價值觀嚴重扭曲,毫無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欺騙組織,私慾極度膨脹,貪婪成性,道德敗壞,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是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甘於被“圍獵”的典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邢詒儀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