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主管全市體育工作,協調體育事業的發展,擬定全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組織開展全市民眾性體育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推進多元化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監督管理。
(三)制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統籌全市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制定全市體育競賽制度和計畫,組織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執行國家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四)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擬定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培育和管理體育市場,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管理市級體育事業經費;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全市體育設施建設布局。
(六)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體育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七)組織開展全市體育科學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和學術交流工作;參與全市體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申報工作;依法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組織的資格審查。
(八)協同有關部門培訓體育行政管理人才和體育專業人才,發展體育教育。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後勤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效能建設、政務公開、目標考核、提案辦理、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申報、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黨風、黨紀、反腐倡廉工作;承辦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檢查和考核。受理黨員、局屬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負責體育外事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新聞媒體宣傳等工作;負責局對外入口網站、網上名稱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上述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機關財務、勞動工資發放和統計、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登記、監督、管理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基本建設;負責本局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對全市體育事業項目的資金監督和管理工作。
(三)民眾體育科
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全民健身條例》;擬定和實施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對體育社團進行資格審核和管理;負責遵義市老年體育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監督指導社區體育設施建設與管理,指導協調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的發展;組織指導全民健身工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和市民健身路徑工程的選址和安裝工作。
(四)競技體育科(青少年體育科)
擬定和實施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全市體育訓練、競賽、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體育競賽的申報、審批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重大體育競賽的組織協調;組織開展體育科技研究和技術攻關,推廣體育科研成果;指導業餘訓練和後備人才的選拔培養;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槍枝彈藥管理。
(五)體育產業科(政策法規科)
擬定全市體育事業、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體育調研工作;負責審核本局行政規範性檔案;負責普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法律訴訟等相關工作;負責體育系統依法治理工作;擬定體育市場管理辦法和體育經營活動行業標準,監督管理本市體育市場;研究執行體育產業政策,充分挖掘盤活體育資源、資產,推進我市體育產業的發展壯大;負責指導有關部門擬定全市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所屬單位基建計畫;開發、管理體育市場,組織實施體育健身、訓練服務等體育經濟、經營活動;協調管理所屬單位的經營活動;負責體育事業、產業數據的統計匯總及情況報送;指導重大體育產業項目實施、產業基地建設。
下屬單位
遵義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遵義市體育運動場館管理服務中心
遵義市業餘體校
遵義市體育運動學校
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副局長:賈福賢
副局長:李黔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