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克羅茲音樂教學體系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達爾克羅茲到歐洲各國旅行示範教學,使他的這套體系更為廣泛流傳,對於奧爾夫、柯達伊等人音樂教學法的形成與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

基本情況

達爾克羅茲(1865—1950)瑞士音樂家、教育家。1892年他任日內瓦音樂學院的音樂理論教授,大約在1900年左右他提出了一個新的學說。他認為;以往的音樂教育是非常音樂性的,也就是不符合音樂的本性。音樂本身離不開律動,而律動和人體本身的運動有密切的聯繫,因此,單純地教音樂、學音樂而不結合身體的運動,至少是孤立的,不全面的。針對這一點,達爾克羅茲提出了"體態律動學"的教學法。他前後花了約幾十年的時間從事理論與實踐的探討,在他的艱苦努力和有關人士的大力支持下,終於取得了成功。今天他的方法不僅遠遠超出了音樂的範疇,廣泛地用於舞蹈、戲劇、繪畫、運動等方面的訓練,而且還推廣於音樂治療、殘疾與弱智兒童以及康復醫療等領域中,在五大洲都有專門的學校,培養該教學法的教師。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達爾克羅茲到歐洲各國旅行示範教學,使他的這套體系更為廣泛流傳,對於奧爾夫,柯達伊等人音樂教學法的形成與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他回到日內瓦,建立了"達爾克羅茲體系研究所"並領導該所直到他逝世。

教育思想

人是通過自身的運動將內心的情緒轉譯為音樂的,人體本身就是樂器。因此,要進行音樂訓練,只訓練耳朵、嗓音、手指等是不夠的,必須練好人的體態,姿勢及各種形體動作。單教兒童用手指彈奏樂器是不夠的,首先必須啟發他們進入產生樂曲的激情中去,把樂曲的感情化為具體的動作,節奏和聲音,以達到喚醒天生的本能,培養對人體極為重要的節奏感,建立身心的和諧,使感情更加細膩敏銳,使兒童更加健康活潑,激發想像力,促進各方面學習之能力。

主要特點

(1)立足於聽(音樂),而且是以教師的即興伴奏為主。

(2)要求學生把身體各器官作為樂器,把所聽到的音樂再現出來。

(3)教學方式主要是遊戲,發現個別學生鬆懈、渙散時,立即變換,永遠處於新鮮狀態。

(4)教師的音樂造詣,隨時發現問題,及時誘導等各方面的"即興能力",直接關係到教學的效果。

(5)學生不論音樂基礎高低,年齡大小,小之三歲兒童,大之音樂學院的學生及專業演員,舞蹈家,都適合上這種課。

基本內容

達爾克羅茲教學法與基本音樂課大致相同,只是不以講授為主,而是聽音樂,用動作表現音樂。一開始就強調"音樂是動的藝術",音樂進行必須反映其斷、連等典型特徵,動作應有樂感。如;"走"的練習;一般從教速度開始,讓全班學生按規定速度走路或搖擺,然後加上喜、怒、悲、懼等感情,速度不能改變。還要探索不同的方向感,如向前、向後、向右等。探索緊張和放鬆的感覺,想像在水中,泥沙中划動臂和腳等。探索不同的走路方式,如並跳、跑跳等,啟發學生想像。

組成

達爾克羅茲體系的教學實踐是由體態律動,視唱練耳和即興音樂活動三部分內容組成。儘管體態律動由於其獨創性和科學性早以被人們公認為是卓有成效的音樂教育手段,並成為獨立的學習領域。但是,達爾克羅茲本人更願意把他的音樂課程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他在〈節奏運動、視唱練耳與即興〉一文中指出;節奏運動,視唱練耳與即興的音樂活動是"音樂教育中三個重要的分支,認真研究這三者的基本關係是十分重要的。

體態律動

體態律動,要求學生把身體作為樂器,把聽到的音樂再現出來。體態律動不同於舞蹈,它是以身體作為樂器,通過身體動作,體驗音樂節奏的速度、力度、時值變化,以培養學生利用聽覺獲得輕鬆、協調自如得節奏感為目的。

體態律動的動作一般分為原地動作和空間動作兩類。原地動作包括;拍手、指揮、搖擺、彎腰、說話、歌唱等;空間動作包括;走、跑、爬、蹦、跳、滑等。這些動作可以和身體的高、中、低位置結合,也可以用身體的頭、身、臂、手、腳等各個部位,與歌聲的動作、體感、表演等相互配合,以表示不同的節奏、旋律、和聲、復調、曲式等。總之,身體的各個部分有如樂隊中的各個樂器聲部一般。但必須注意動作的整體性,並要按照預備、起奏、延續、恢復四個步驟進行練習。

視唱法

達爾克羅茲教學法包括一系列的視唱練習,通過練習,訓練耳朵,身體與語言、歌聲結合起來,培養學生的音樂表現力。這種視唱法與一般的不同。它先採用一線譜,通過讀,唱音名來認譜。後按等時值讀每個唱名,再練習以不同速度或臨時用教鞭指譜視唱法。

視唱最先練習c自然大調音階,用節奏上的變化使音階成為旋律,並要求上行時唱漸強,下行時唱漸弱。

達爾克羅茲教學法的培養方向是多方面的其內涵亦是極其豐富的。它不僅對兒童有極為重要的啟蒙作用,而且可以不受年齡限制,在各種年齡和不同層次水平的學生中都可有效地運用。這種方法蘊藏著無限的潛力,對全面開掘出學生們的音樂才能,促進其各方面的全面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教師條件

體態律動學教師必須具有即興創作的才能。他(她)即興創作的音樂必須能訓練、支配、指揮和促進孩子們的動作。在鋼琴上即興創作需具備六項條件;(1)準確的聽覺力;(2)發明唱和演奏旋律的能力;(3)當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調(換調)為旋律伴奏時,要協調;(4)準確的視奏;(5)熟記許多童謠,民歌和作為例證的或有戲劇性效果的其他曲調;(6)用音樂的聲音再現孩子們動作的節奏和為孩子們即興設計動作、音樂的能力。

課程原則

(1)必須使孩子的身體從事工作;

(2)必須激發孩子的大腦去思考;

(3)必須運用從孩子們自己在運動中汲取的素材創造一些非常簡單的音樂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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