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擬訂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批達州市城市控制區範圍內新辦學校的設定、校址定點、遷移、停辦,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負責管理全市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工作。
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材管理工作,組織審定地方統編教材規劃,指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和學校科研基地建設。
統籌和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負責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負責全市教師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十、負責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一、負責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歷教育考試工作,統籌編制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國小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大中專招生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市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達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加強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制度建設和教育教學、幹部人事、財務基建資產等管理。
十五、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與民辦教育科(行政審批科)、計畫基建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人事師訓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安全信訪辦公室(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辦公室)、監察審計科、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達州市招生辦、達州市自考辦、達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達州市電化教育館、達州市教育技術裝備所、達州市勤工儉學服務中心。
直屬學校
達州職業技術學院、達州市第一中學、達州市職業高級中學、達州市特殊教育學校、達州新世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