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教育局

(三)負責管理全縣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基本信息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竹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達市委辦發〔2010〕51號)和《中共大竹縣委 大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竹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竹委發〔2010〕12號),設立大竹縣教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地區、邊遠艱苦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2.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認真開展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3.加強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4.加強對全縣貧困學生的資助和生源地學生的貸款工作管理。
5. 加強對全縣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的指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加大教育執法力度,規範辦學行為。
(二)擬訂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批大竹縣域內新辦學校的設定、校址定點、遷移、停辦,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管理全縣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工作。
(四)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材管理工作,組織編撰地方統編教材規劃,指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和學校科研基地建設。
(五)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工作,指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九)負責全縣教師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十)負責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全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歷教育考試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國小招生計畫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按規定組織實施全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階段教育等大中專招生的有關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教育系統來竹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加強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制度建設以及教育教學、幹部人事、財務基建資產等管理。
(十五)指導學會、協會、聯誼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六)承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擴權強縣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7〕58號)檔案中相關職能職責。
(十七)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竹縣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議定、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工作,並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和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教育年鑑編纂工作,管理教育宣傳工作,協調管理機關和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學校)的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等;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學校)的共青團、婦委會等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與民辦教育股)
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承擔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研究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等綜合改革工作;歸口管理教育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普及和教育執法工作;擬定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推動教育系統政務、校務公開;統籌協調、歸口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教育類學會、協會等教育社團工作;負責學校法制問題的調查和處理,依法保護學校和師生的合法權益;牽頭管理民辦學校;負責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的事項。
(三)計畫基建財務股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統籌編制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學校規劃布局和結構調整;統籌管理確定後的縣本級教育事業費、教育專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和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學校財務管理、後勤管理、基建管理、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負責全縣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及監督管理;協調有關股室監督管理全縣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編制和審批全縣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學校基建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全縣教育收費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全縣教育經費投入統計;負責組織對學校危房的檢查、鑑定、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的處理;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承擔全縣基礎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參與擬訂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縣普通高中教育、中國小德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科普教育工作;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學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學用書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教材建設工作;負責普通中、國小(幼兒)招生的有關工作;負責普通中、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指導、評估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承辦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負責學校衛生防疫、食品衛生、學生活動安全等工作;負責校園環境的建設工作。牽頭管理教育局直屬中國小、局機關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技術教育;制定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課程設定和教材選用;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學生培養、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以及中職學生資助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縣域內職業教育綜合改革;指導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牽頭管理全縣職業教育學校。
(六)人事師訓股
制定全縣學校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實施措施;規劃並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規劃、指導全縣教師隊伍、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教育系統專家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人才資源的配置和考核、獎懲工作;制定全縣新師資培養和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管幹部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察、任用、考核、調配、推薦和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負責指導教師培訓機構的基礎建設、辦學水平評估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七)安全信訪辦公室(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辦公室)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學校安全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學校安全工作長遠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學校安全工作重要制度;督促、檢查全縣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指導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指導、督促一般事故處理;參與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負責機關和教育系統的綜合治理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縣教育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會同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檢查全縣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落實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的各項政策;組織、督促、檢查、指導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八)內部審計股
負責規範教育系統各預算單位財政性資金支出行為,對系統內各預算單位財政性資金支付過程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組織全縣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大竹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幹部正職8名,中層幹部副職5名。
紀檢組長和機關黨委書記按縣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機構設定

大竹縣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計財股、基教股、職教股、政策法規股、安全股、紀檢組(監察室)、信訪股、督導室、工會(學會)辦等股室。

大竹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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