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服務水平劃分為四級,是為了說明公路交通負荷狀況,以交通流狀態為劃分條件,定性地描述交通流從自由流、穩定流到飽和流和強制流的變化階段。因此,採用四級服務水平,可以方便地評價公路交通的運行質量。服務水平的劃分,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以車流密度作為主要指標;二三級公路以延誤率和平均運行速度作為主要指標;交叉口則用車輛延誤來描述其服務水平。
等級劃分
一級服務水平
交通量小、駕駛者能自由或較自由地選擇行車速度並以設計速度行駛,行駛車輛不受或基本不受交通流中其他車輛的影響,交通流處於自由流狀態,超車需求遠小於超車能力,被動延誤少,為駕駛者和乘客提供的舒適便利程度高。
二級服務水平
隨著交通量的增大,速度逐漸減小,行駛車輛受別的車輛或行人的干擾較大,駕駛者選擇行車速度的自由度受到一定限制,交通流狀態處於穩定流的中間範圍,有擁擠感。到二級下限時,車輛間的相互干擾較大,開始出現車隊,被動延誤增加,為駕駛者提供的舒適便利程度下降,超車需求與超車能力相當。
三級服務水平
當交通需求超過二級服務水平對應的服務交通量後,駕駛者選擇車輛運行速度的自由度受到很大限制,行駛車輛受別的車輛或行人的干擾很大, 交通流處於穩定流的下半部分,並已接近不穩定流範圍,流量稍有增長就會出現交通擁擠,服務水平顯著下降。到三級下限時行車延誤的車輛達到80% ,所受的限制已達到駕駛者所允許的最低限度,超車需求超過了超車能力,但可通行的交通量尚未達到最大值。
四級服務水平
交通需求繼續增大,行駛車輛受別的車輛或行人的干擾更加嚴重,交通流處於不穩定流狀態。靠近下限時每小時可通行的交通量達到最大值,駕駛者已無自由選擇速度的餘地,交通流變成強制狀態。所有車輛都以通行能力對應的、但相對均勻的速度行駛,一旦上游交通需求和來車強度稍有增加,或交通流出現小的擾動,車流就會出現走走停停的狀態,此時能通過的交通量很不穩定,其變化範圍從基本通行能力到零時常發生交通阻塞。
來源:<<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B B01-2003)
主要參數
表1-12
公路設施類型 | 評價服務水平的主要參數 |
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路段 互通式立體交叉的匝道及其交織區 | 密度[pcu/(h.ln)]和V/C比 密度[pcu/(h.ln)]和交通量(pcu’h) |
80km/h、60km/h的二級公路路段 | 延誤率(%)和平均速度(km/h) |
40km/h的三級公路路段 (含40km/h的山區二級公路路段) | 延誤率(%) |
平面交叉(無信號控制) | 延誤(s) |
收費站 | 延誤(s)和車輛排隊數(輛) |
水平分級表
高速公路服務水平分級和最大服務交通量(小客車輛/h/車道)表1-13
服務水平等級 | 密度(小客車/小時/車道) | 設計速度(120km/h) | 設計速度(100km/h) | 設計速度(80km/h) | ||||||
車速 km/h | V/C | 最大服務交通量 | 車速 km/h | V/C | 最大服務交通量 | 車速 km/h | V/C | 最大服務交通量 | ||
一 | ≤7 | ≥109 | 0.34 | 750 | ≥96 | 0.33 | 700 | ≥78 | 0.3 | 600 |
二 | ≤18 | ≥90 | 0.74 | 1600 | ≥79 | 0.67 | 1400 | ≥66 | 0.6 | 1200 |
三 | ≤25 | ≥78 | 0.88 | 1950 | ≥71 | 0.86 | 1800 | ≥62 | 0.78 | 1550 |
四 | ≤45 | ≥48 | 接近1.0 | <2200 | ≥47 | 接近1.00 | <2100 | ≥45 | 接近1.00 | <2000 |
>45 | <48 | >1.0 | 0~ 2200 | <47 | >1。0 | 0~ 2100 | <45 | >1。0 | 0~ 2000 |
註:V/C是在理想條件下,最大服務交通量與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基本通行能力
是四級別服務水平上半部的最大小時交通量。
一級公路的服務水平分級 表 1-14
服務 水平 | 密度 (小客車輛/km/車道) | 設計速度 100km/h | 設計速度 80km/h | 設計速度 60km/h | ||||||
速度 (km/h) | V/C | 最大服務交通量* | 速度 (km/h) | V/C | 最大服務交通量* | 速度 (km/h) | V/C | 最大服務交通量* | ||
一 | ≤ 7 | ≥ 92 | 0.32 | 650 | ≥ 75 | 0.29 | 500 | ≥ 57 | 0.25 | 400 |
二 | ≤18 | ≥ 73 | 0.65 | 1300 | ≥ 60 | 0.61 | 1100 | ≥ 50 | 0.56 | 900 |
三 | ≤25 | ≥ 68 | 0.85 | 1700 | ≥ 56 | 0.78 | 1400 | ≥ 47 | 0.72 | 1150 |
四 | ≤40 >40 | ≥ 50 < 50 | 接近1.00 >1。0 | <2000 0~2000 | ≥ 46 < 46 | 接近1.00 >1。0 | <1800 0~1800 | ≥ 40 < 40 | 接近1.00 >1。0 | <1600 0~1600 |
注: 同表1-13注.
二級、三級公路的服務水平分級 表 1-15
服務水平 | 延誤 率(%) | 設計速度(km/h) | |||||||||||
80km/h | 60km/h | 40km/h | |||||||||||
速度# km/h | 不準超車區(%) v/c | 速度# km/h | 不準超車區(%) v/c | 速度# km/h | 不準超車區(%) v/c | ||||||||
<30 | 30-70 | >70 | <30 | 30-70 | >70 | <30 | 30-70 | >70 | |||||
一 | ≤30 | ≥76 | 0.15 | 0.13 | 0.12 | ≥57 | 0.15 | 0.13 | 0.11 | ≥54 | 0.14 | 0.13 | 0.10 |
二 | ≤60 | ≥67 | 0.40 | 0.34 | 0.31 | ≥54 | 0.38 | 0.32 | 0.28 | ≥48 | 0.37 | 0.25 | 0.20 |
三 | ≤80 | ≥58 | 0.64 | 0.60 | 0.57 | ≥48 | 0.58 | 0.48 | 0.43 | ≥42 | 0.54 | 0.42 | 0.35 |
四 | <100 | ≥48 <48 | 1.0 | 1.00 | 1.00 | ≥40 <40 | 1.00 | 1.00 | 1.00 | ≥37 <37 | 1.00 | 1.00 | 1.00 |
注:①#為平均行程速度;
②不準超車區(%)為指超車視距小於設計速度所要求的最小超車視距的路段長度占區段總長的百分率(雙向的平均值.
③延誤率為車頭時距小於或等於5s的車輛數占總交通量的百分比。
④設計速度為80km/h、60km/h、40km/h,路面寬度為9m時,其基本通行能力分別為:2500pcu/h、2300pcu/h、2100pcu/h。
⑤v/c 是在理想條件下,最大服務交通量與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基本通行能力是四級服務水平上半部的最大小時交通量。
美國道路服務
美國把道路服務水平分為六個等級:
①A級:開流暢通,平均車速大於48km/h,交通量小於道路通行能力的60%。
②B級:車流穩定,稍有延遲,平均車速大於40km/h,交通量接近道路 通行能力的70%。
③C級:車流穩定,有延遲,平均車速大於32km/h,交通量接近道路通 行能力的80%。
④D級:車流不大穩定,延遲尚可忍受,平均車速大於24km/h,交通量 接近道路通行能力的90%。
⑤E級:車流不穩定,延遲不能忍受,平均車速降到24km/h,交通量接 近道路通行能力。
⑥F級:交通阻塞,平均車速小於24km/h,交通量可能超過道路通行能 力,但已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