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9〕8號)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09〕100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遵府辦發〔2009〕16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健全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堅持治理整頓與促進產業發展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民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通過兩年的食品安全整頓,有效治理食品源頭污染,遏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規範食品市場秩序,進一步提高我縣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能力、落實監管責任,人民民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得到提高,食品安全標準逐步完善,食品行業誠信、自律顯著增強,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食品安全長效機制逐步完善,人民民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
(一)集中整頓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嚴厲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查處研製、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整治超過標準規定的範圍、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鞏固“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成果,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銷售黑窩點,切斷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應渠道。完善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申報制度、使用記錄和出廠檢驗,嚴格落實餐飲單位採購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制度和使用制度,嚴格落實進出口監督檢驗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劑追查溯源機制。
(二)集中整頓農產品質量安全
責任單位:縣農業局、質監局、工商局
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種禁用高毒農藥、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監督檢查力度。查處偽造、冒用、超範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誌的行為;開展對食用菌藥物殘留的監測工作。通過整治,確保蔬菜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三品”、茶葉、精品水果農藥殘留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三)集中整頓畜、禽、水產品
責任單位:縣畜牧局、質監局、工商局
開展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深入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嚴格生鮮乳收購許可制度,對達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准文號、無產品標籤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產品行為。加大對豬肉產品中喹惡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蜂產品中抗生素殘留的監督檢查力度。打擊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特別是苗和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查處偽造、冒用、超範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誌的行為。通過整治,瘦肉精、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合格率和飼料產品檢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三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四)集中整治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經貿局
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抓好“四查、四看、四落實”;開展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重點整頓小企業、小作坊,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打擊非法進出口食品的行為,加強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五)集中整頓食品流通環節
責任單位:商局、經貿局
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範圍經營食品的行為。集中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突出抓好食用植物油、奶製品、副食品、煙、酒、糕點、調味品、兒童食品等農民民眾日常生活必需品種的執法檢查,以副食及糧油批發部、集貿市場為重點,加大對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的查處力度。重點檢查消費者舉報多的食品。
(六)集中整頓餐飲消費環節
責任單位: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農家樂旅遊點、小型餐飲單位。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偽劣食用油等行為。加大對熟食滷味、便當、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監督頻率和監督覆蓋率,督促餐飲單位做好食品原材料索證索票登記制度。繼續在餐飲業推行食品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強化企業責任。
(七)整頓畜禽屠宰
責任單位:縣經貿局、畜牧局、工商局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豬、病害豬(牛、羊)肉非法交易行為。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豬(牛、羊)肉和注水肉等行為。逐步規範活禽屠宰,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
(八)集中整頓酒類管理
責任單位:縣經貿局、質監局、衛生監督所
認真貫徹《貴州省酒類生產流通管理辦法》,進一步落實好酒類持證經營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力爭2009年底實現“5項任務、8個100%”的目標,促進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和規範化的管理軌道。
(九)集中整頓保健食品
責任單位: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食品和偽造、冒用保健食品標籤標識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誇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
(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
責任單位:縣衛生局、質監局、工商局、城管局、公安局、衛生監督所、教育局
加大對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力度,徹底清除校內及周邊地區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檢查督促食堂經營者執行原料採購、儲存、加工、餐具消毒制度。清理整頓學校周邊飲食環境,取締無證食品攤點。積極改造學校食堂硬體設施,提升學校食堂服務水平和食品安全水平。
(十一)推進食品安全示範鎮創建工作
責任單位:縣食安委辦、農業局、質監局、工商局、畜牧局、經貿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洛龍鎮人民政府
通過鎮政府與縣直有關部門的努力,動員社會參與,採取宣傳教育、制度建設、規範管理等措施,如期實現創建目標。
三、整頓措施
(一)落實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落實食品檢驗合格出廠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採取行政、認證等到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採用良好生產規範(GMP)、良好衛生規範(GHP)、良好農業規範(GAP)和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技術(HACCP)等先進管理規範,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認真督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標準的清理、修訂、制定工作。加強宣傳培訓和督促檢查,嚴格實施食品安全標準。
(三)加強檢驗檢測。加強對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檢驗檢測,加大檢驗檢測頻次,定期公布檢驗檢測結果。逐步建立延伸到農村地區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收集、報送。
(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規範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責令企業召回。改進監督抽檢手段,採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追蹤溯源、排查舉報線索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聯合開展監督抽查,相互通報情況,提高監管效率。
(五)強化行政執法。嚴格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加強評議考核,落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著力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問題;加強執法隊伍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六)加強食品行業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為準繩、社會道德為基礎,企業自律為重點、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獎懲有制度的企業誠信體系;建立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
(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工作。落實監管責任,加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力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地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危害;進一步完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全面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監管部門依法履職的意識、生產經營者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和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營造齊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縣食品安全整頓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縣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雷後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冉劍波(縣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霍文生(縣衛生局局長)
唐荷生(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成 員:韓文玉(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槐兵(縣公安局副局長)
鄭艷容(縣監察局副局長)
荀利國(縣發改局副局長)
黃小林(縣經貿局副局長)
廖國春(縣財政局副局長)
牟忠林(縣農業局副局長)
文 剛(縣畜牧局副局長)
吳 剛(縣質監局副局長)
李飛雪(縣工商局副局長)
楊進榮(縣衛生局副局長)
劉榮啟(縣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商艷霞(縣疾控中心副主任)
張佳緒(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員)
(二)明確食品安全整頓責任。此次整頓,農產品質量安全由縣農業局牽頭,畜禽水產品安全由縣畜牧局牽頭,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由縣質監局牽頭,食品流通環節由縣工商局牽頭,餐飲、食堂及保健食品由縣衛生部門牽頭,畜禽屠宰和酒類流通由縣經貿局牽頭,綜合協調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緊密配合各有關職能部門,充分調動本地區監管資源,加強組織協調,共同抓好本鄉(鎮)的食品安全工作。有關職能部門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縣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完成工作的時限和指標,分解落實整頓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按時實現整頓目標。
(三)加強監督檢查。為確保整頓工作取得實效,縣人民政府將對各部門開展整頓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措施紮實、效果顯著的部門,將予以鼓勵;對領導不重視、責任不明確、工作措施不力、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要給予批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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