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關於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關要求,切實抓好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努力減少一般安全事故,嚴防較大安全事故,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進一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2007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深入排查治理各地區、各行業和領域事故隱患,強化隱患整改落實,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長效工作機制,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
為順利推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以縣長任組長,分管縣長任副組長,縣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監局,統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傳建雄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黃仁輝、朱福波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15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和1個督查室:
1.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傳建雄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安監局、煤炭局、國土局。
2.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張朝陽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交警大隊、交通局。
3.非煤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傳建雄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安監局、國土局。
4.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傳建雄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安監局、公安局、質監局、工商局。
5.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經貿局,楊建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經貿局、安監局、公安局。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雷俊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建設局。
7.民爆器材經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唐新權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8.電力運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電力公司,張建輝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電力公司。
9.道路運輸、水上及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劉世超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交通局、旅遊局、畜牧局、農業局、交警大隊。
10.農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農機局,鄭曉華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農機局。
11.小水電運行及水庫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王清學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水利局。
1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李海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13.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防火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銀永紅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消防大隊、文廣局、公安局。
14.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質監局,駱科連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責任單位:縣質監局。
15.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公路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16.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辦公室,設在縣安委辦,主要對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各行業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雷後良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傳建雄、楊孝勇、陳永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縣政府督查室、監察局、總工會、安監局等部門有關負責人組成。
三、排查治理範圍
各高危行業、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民爆物品、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農機等交通運輸行業,漁業、水利等單位,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以及其他行業、領域的重點單位和近年來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單位。
四、排查治理內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等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設備維護情況;
10.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定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範和治理情況等。
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五、排查治理方式
1.堅持與深化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工作以及各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堅決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相結合,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相結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有效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5.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2月至4月):圍繞全國“兩會”期間安全,切實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整改2007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整改完成的,務必於3月底前整改到位;短期難以完成整改的,要擬訂整改計畫、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健全整改預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2.針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以及冬春季節用煤用電需求量增加、春運高峰等因素,認真組織好煤礦、運輸、電力等企業的復產和生產安全,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安全監管,嚴防事故發生。
3.嚴把節日放假停產檢修煤礦復產驗收關,嚴禁停產煤礦未經驗收批准擅自恢復生產,嚴防已關閉煤礦死灰復燃。特別要針對部分煤礦因受災停產造成瓦斯積聚、積水、供電不正常等突出問題,督促復產煤礦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嚴防事故發生。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檢查,消除火災等重大隱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運輸安全隱患,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二)第二階段(5月至9月):圍繞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在全面完成第一階段工作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
1.針對這一時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特點,把煤礦、非煤礦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土石流威脅的露天採石場和建築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作為排查治理工作重點,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土石流、防火等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加快治理進度,確保汛期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制定應急預案,嚴密監測。
2.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道路及水上交通、特種設備等事故易發行業領域為重點,加大隱患治理力度。煤礦要重點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加油站、煙花爆竹、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建築施工要防坍塌、防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載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強對賓館、飯店、商(市)場、旅遊景點和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嚴防事故發生。
(三)第三階段(10月至12月):在進一步做好第二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針對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排查、整改、治理,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1.堅決查處生產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依法嚴厲打擊無證勘查開採、以探代采、以掘代采、超層越界開採礦產資源及非法生產銷售火工用品、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
2.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全面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及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
七、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密切配合,並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迅速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制,強化行政首長和企業法人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履行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制定隱患監控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明確整改時限,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2.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排查治理。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企業,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確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後患,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此次隱患排查治理突出4個重點: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和領域;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企業;全國“兩會”、汛期、北京“奧運會”、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於每階段工作結束後將隱患排查、整改、治理情況書面報縣安委辦, 12月底前報年度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總結。
3.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工作實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縣安監部門要統籌協調好聯合督查行動,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規範監督檢查方法和程式,採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加強督促指導;要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嚴厲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等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查出的隱患特別是實行掛牌督辦的隱患,因排查、整改、治理不及時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4.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民眾。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以“治理隱患、防範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相關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督激勵機制,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深入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
5.堅持標本兼治,構建長效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範安全監管。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和隱患資料庫,夯實隱患排查治理基礎。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治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等全過程管理。要認真分析近年來典型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同類事故發生。要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推進全縣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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