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火災、爆炸和毒害等安全事故,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城市火災危險源調查評估工作的通知》(遵府辦發〔2008〕131號)和《關於開展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遵府辦發〔2008〕13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2008年9月20日,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龍東社區舞王俱樂部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傷,其中重傷10人,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為認真吸取此次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我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準確掌握全縣火災危險源情況,進一步完善城鎮消防規劃,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縣人民政府決定從9月25日起,在全縣開展為期1個月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旨在進一步推進“平安道真”創建活動,確保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治理範圍及重點
1.治理範圍。酒吧、歌舞廳、遊戲廳、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旅館、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等公共服務場所;學校、幼稚園、醫院、養老院等;農村30戶以上村寨、居民住宅區和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等;設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單位、場所;高層建築、地下工程、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單位、黨政機關、水、電、油、氣、交通、通信樞紐單位及其他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場所)。
2.治理重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定和消防設施運行等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的人員密集場所;未嚴格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單位部門;在車間、倉庫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的企業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內部裝修和改變建築用途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或經審核、驗收、檢查不合格和違法施工、使用及存在火災隱患的公眾聚集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的學校、幼稚園、醫院等重點場所;村寨、居民住宅區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符合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等情況。
三、治理原則
1.堅持把此次專項治理活動與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相結合,著力解決目前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組織建設及制度落實中的突出問題。
2.堅持把此次專項治理活動與消防日常監督管理相結合,加大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3.堅持把此次專項治理活動與加強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新技術進步相結合,大力推進固定消防設施遠程監控建設,規範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實施步驟
1.準備階段(9月24日—9月30日)。制定方案,組織召開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對全縣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部門消防安全隱患進行初步排查,建立整治花名冊,並於9月27日前報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整治階段(10月1日—10月25日)。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對照整治標準逐個逐條進行檢查,對存在消防隱患的單位責令其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並做好督促落實;對消防隱患嚴重的實行掛牌督辦;整改期限滿後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單位,要依法查處,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停產停業的堅決停產停業。
3.驗收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縣人民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對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重點解決專項治理中遺漏的單位和隱患不整改不落實、執法不到位、措施不具體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縣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公安局長、安監局長任副組長,縣建設局、教育局、城管局、文廣局、衛生局、質監局、工商局、民政局、房管局、環保局、消防大隊、電力公司、石油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在縣消防大隊,負責統一部署、指揮、監督、協調專項治理各項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2.強化工作措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做到周密部署、強化措施、協調配合;要切實加強應急值守,特別要安排好國慶期間值班人員,確保在崗在位;宣傳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進行曝光,廣泛宣傳在專項治理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對於在短期內難以整改完畢的,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對重點部門盯死看牢,確保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3.嚴格責任追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對干擾、阻撓專項治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理;縣政府督查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將各級各有關部門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納入社會消防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對隱患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追究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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