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縣環境保護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中省市環保大會的總體要求,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積極推進生態立縣戰略,努力解決危害民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為構建和諧社會和生態道真提供堅實的環境支撐和生態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環境質量指標。梅江河幹流及其支流水體控制斷面滿足Ⅲ類標準,縣城玉溪河入城水質達Ⅲ標準。縣城區環境空氣品質達二級標準,鄉(鎮)環境質量穩中有升。縣城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鄉(鎮)達標率達到95%,農村達標率達到70%,城區環境噪聲值滿足二類功能區標準,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控制在65分貝以內。
(二)總量控制和削減。2007年,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穩定下降,確保化學需氧量削減至1185.72噸、二氧化硫削減至4070.54噸。一是要堅決關停污染嚴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污染源。對屬於國家“十五小”、“新五小”淘汰的企業要依法實施關停。對不屬於國家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落後生產設備及工藝的名錄,但生產設備簡陋、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依法予以關停。二是要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制度,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根據市分配給我縣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結合我縣各企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總量控制計畫,與各排污企業簽訂“十一五”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繼續全面推行排污申報登記和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把排污許可證作為實現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的重要手段,強化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年審工作,對污染物排放濃度、總量超出排污許可證範圍的工業企業依法處理,確保污染物總量計畫的實施。三是推行清潔生產,提高污染物達標質量。將清潔生產納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最大限度減少技術和產品的環境風險。
三、明確職責,強化措施
(一)嚴格控制城區揚塵污染。一是切實抓好控制施工揚塵污染工作,對各建築工地、市政施工工地等,周邊必須設定圍牆或圍擋,工地上所有的輔用料必須採取袋裝、密封、灑水、覆蓋等防治措施,遇到大風天氣,停止施工並做遮掩;運輸車輛必須加蓋,車輪不得帶泥上路,運輸車輛沿路拋撒的,城管部門要依法採取嚴厲措施予以懲罰。二是控制道路揚塵污染,進一步加強道路沖洗和清掃保潔,保持縣城區道路清潔。三是繼續整治縣城周邊石料加工場,切實減少粉塵對環境和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的影響。對縣內水泥生產企業,要貫徹循環經濟理念和清潔生產原則,加強生產管理和環境管理,落實各項措施,減少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四是在日常生產中應加強對生產設備和污染治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行。五是要進一步鞏固煙塵控制區建設成果,全面推進煙塵控制區建設。繼續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擾民專項整治,擴大整治範圍,著力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積極推行城區內三產業使用清潔燃料,強化飲食娛樂服務業的廢氣排放管理,大幅度降低油煙對居民的影響和對環境的污染。六是加強對渝鴻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落實限期治理工作的監管,確保按時完成限期治理任務。
(二)切實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全縣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排污口的清理取締工作。二是加大縣城垃圾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向上爭取力度,力爭儘早通過國家立項審批。三是嚴格按照《遵義市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環境違法行為。四是縣環保局、水利局等部門要加強對沙壩水庫的監測監管力度。加大對其水質的監測頻次,做到隨時掌握和了解水庫水質的變化情況,以確保民眾飲用水源安全。五是加強醫療污水處理,督促縣內各醫療單位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抓好醫療廢物運送遵義集中處置工作。
(三)依法整治噪聲污染環境違法行為。一是加強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在完成工業企業噪聲污染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噪聲污染企業限期治理計畫。二是加強建築施工噪聲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臨時許可審批制度、排污申報制度和環境執法巡查制度。三是防治交通噪聲污染,開展城市道路敏感路段調查,對交通噪聲污染嚴重的敏感目標實施保護。四是開展娛樂場所噪聲超標專項整治,減少娛樂場所噪聲擾民現象的發生。繼續開展高、中考期間的噪聲專項整治。
(四)加強生態環境建設。一是主動對接國家政策,儘快編制道真農村小康環保規劃,爭取國家政策性投入,努力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二是開展農村畜牧養殖小區畜禽糞便污染環境現狀調查,合理制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規範養殖業發展。三是繼續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以沼氣池為紐帶的生態環境建設工程和坡改梯工程。四是啟動農村面源性污染防治工作,縣環保、農業局等相關部門採取措施,減少農業生產中農藥、化肥、農膜等農用物資的使用量,大力推廣使用農家肥、生物肥料和生物農藥。
四、嚴格環境保護執法,切實保護環境資源
(一)嚴格控制新污染。一是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從源頭控制環境污染。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准,達不到環境監管要求的項目一律不予驗收。落實環保第一審批、一票否決制度,未經環保審批的項目,一律不得辦理規劃、立項、征地、登記註冊、發放營業執照等手續。建立完善建設項目審批內部流程,規範審批行為,加強對已審項目的跟蹤檢查,督促環保設施的落實。積極推行規劃環評,探索開展重大社會發展規劃、重大區域建設開發以及土地利用、城市建設等規劃的環評把關。二是逐步完善並嚴格實施環境準入制度。明確不同經濟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將區域經濟規劃和環境保護目標有機結合起來,推動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限制工藝落後、能耗高、污染嚴重的企業發展。三是大力推進清潔生產以及清潔生產審核。督促新、改(擴)建工業項目推行清潔生產,鼓勵現有企業節能降耗,實行清潔生產。推進重點污染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重點查處企業違法排污、違法建設及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行為。
(二)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一是認真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逐步摸清污染物排放現狀。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先試點後鋪開,邊試點邊完善”的原則,積極開展工作試點,逐步推動普查工作的全面開展。二是嚴格實施總量控制制度,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三是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認真落實排污許可證管理,簡化申報內容和核發程式,強化證後監管工作。積極推進排污許可與總量控制工作相結合,納入總量控制管理的企業實現持證排污。
(三)繼續強化環境執法工作。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重點查處企業違法排污、違法建設及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行為。進一步創新執法機制,強化聯動執法、科學執法、人本執法。完善執法責任考核制度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掛牌督辦制度,強化環境執法監督。對故意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閒置污染治理設施的;不執行“環評”、“三同時”制度,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努力維護環境法制尊嚴。
(四)建立健全環保工作機制。完善環保應急機制,加強環保風險防範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環保應急演練,切實加強應急反應能力。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完善環境安全預案,建立健全環境安全的相關制度。按照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建設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充實環境執法、環境監測力量,強化現場執法監督職能。全面落實鄉(鎮)環保專(兼)職人員,積極開展鄉(鎮)環境保護工作。
(五)加大對化工等行業的環境執法力度,嚴防發生污染事故。對易發生污染事故的企業和有可能發生重大環境污染隱患的建設項目或工礦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並按國家、市、縣和企業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設備、設施、物資及應急分隊,並切實完善應對突發污染事故的應急措施。
五、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保服務水平
(一)進一步加強環保隊伍建設。抓好思想、作風、組織、制度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環保總局“六條禁令”,推行“陽光工程”,搞好“五個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努力造就一支作風優良,裝備精良,嚴格執法,勤政廉政,執法嚴明的環保執法隊伍。
(二)進一步建立完善環境監測網路。加強應急管理科普教育和監督性監測工作,推動環境統計制度和方法創新,足額徵收排污費,開展排污收費稽查。加強環境監察、監測人員培訓,積極爭取資金和項目,加強系統監察、監測、宣傳、信息、科研能力建設。同時,建立環境信息系統建設、實現信息共享機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建立全縣環境突發事件預警體系。
(三)做好環保服務工作。今後一段時期將是我縣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時期,一批經濟建設項目將陸續投入建設,環保部門在認真把好環保關的同時,要加強與上級業務部門的協調,積極幫助企業做好環保諮詢服務工作,保證我縣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及時上馬實施。
六、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環境保護的氛圍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抓好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以環保進村(鎮)、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四進”工作為抓手,充分利用“4·22 ”地球日、“6·5”世界環境日等有利時機,大力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