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特寫
2000年8月,天氣異常悶熱,可過雪琴卻冒著酷暑奔走在揚州市郊的鄉間小道上,汗流浹背的她,餓了就吃幾塊麵包,渴了就喝幾口清涼的河水,累了就在田埂上歇一會,她走村穿鎮,為的是解決47件債權債務案,維護一個企業職工的利益。2000年初,揚州市東郊大橋旅遊用品廠的主管單位國營邗江縣林場解體,該廠一下子成了沒娘的孩子。企業失去了靠山,困難重重,應收的貨款收不回,工人的工資發不出。70多名職工開始為自己的生活擔憂,群情難平。這時,企業領導請求邗江縣人民法院幫助解決47件債權案。於是,法院立案,過雪琴承擔起事關職工切身利益的案件。由於該廠的案件事實清楚,借條、還款保證俱全,立案後的第二天,過雪琴就帶上一名書記員下鄉去了。“我們是邗江縣人民法院的法官,關於旅遊用品廠訴你欠款一案,法院已經立案,現在向你送達起訴書,應訴通知書……”同時,她向被告人展開耐心細緻的法律宣傳。“我現在就還錢。”許多當事人當即兌現了欠款。對哪些依然不還的,她從速開庭,一個月後,47個案件結束,無一抗訴。
過雪琴是女性的緣故,不抽菸、不喝酒的習慣使她很容易地拒絕菸酒和吃請,但是有的當事人想到了送錢物。2000年6月,住在同一小區的某鎮司法科長去她家敲門。由於經常接觸,加上平時低頭不見抬頭見,她熱情地招呼他坐下。寒暄了幾句,他掏出了1000元現金,“這是給小孩的,給他買幾件衣服。”“不行!”她一口回絕。猛然想起,自己正在承辦該鎮的一個案件,被告是該鎮某廠,原告對其中一筆價值5萬多元的貨款沒有提供證據,表示無法提供,並申請法庭調查取證。她調查後也沒有發現有利於原告的證據。她知道原告的這個請求不能得到支持,審理結果對被告有利,被告勝訴本來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她經受住了考驗和誘惑。她在筆記中寫道,不管他是不是案件的當事人,這錢我都不能拿,如果拿了一分錢,都是法律的悲哀。她將錢退給了當事人,案件也得到了公正處理。
過雪琴一年辦上百件案件,平均兩三天結一件案件,靠正常的工作日是無法完成的。平時只有起早帶晚抓緊辦,多年來雙休日加班,也形成了習慣。有時女同志在一起拉家常,過雪琴總有一種愧為人妻、愧為人母的無奈,只有避開這些話題。但是,在現實中遇到的這些問題卻無法避免。一次,過雪琴愛人有事,安排她去接小孩放學。因為她集中精力忙於開庭,庭審結束已經很晚了。等她急急忙忙趕到學校時,學校已是一片漆黑。她的心裡一驚,孩子到哪去了?她的腦子裡充滿了各種可怕的想像,急忙往家趕,小孩正滿面淚痕地坐在家門口。她一把摟住兒子,忍不住熱淚滾滾,孩子,媽對不住你!母愛的天性讓她心酸。她愛自己的兒子、愛自己的家庭,但她更愛自己的工作崗位。多年來,她一直在自己的崗位上保持著高昂的精神狀態、飽滿的工作熱情。她說,儘快地辦好每一個案件、多辦幾個案件,是出於法官的良知,是為了壓在心頭的沉甸甸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