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商務局

進賢縣商務局

根據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市下達任務負責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的年度計畫和考核辦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科

(三)投資促進科

(四)財會統計科

(五)電子商務科

(六)商貿服務科

(七)市場秩序科

(八)行政審批服務科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直屬事業單位商業貿易局的職責、縣商務局職責整合劃入,不再保留原縣直屬事業單位縣商業貿易局和縣商務局。

(二)將原縣商業貿易局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農業部門。

(三)將原縣商業貿易局藥品流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職責,劃入縣市場和監督管理局。

(四)加強外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推進對外貿易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五)加強全縣電子商務工作的指導,大力推進電子商務在重點領域套用,制訂推動電子商務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市場監管。

(六)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七)承接上級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建、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市場流通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市場流通工作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貫徹流通企業改革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我縣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協同藥品流通行有關部門做好商貿企業食品衛生、服務質量、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商貿服務業規劃、指導商業體系建設、社區商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按規定許可權對興辦商品市場、拍賣行、加油站進行資格審查準入,並依法監督;搞好煤炭市場、食鹽經營等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商貿業的經濟發展工作。

(六)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對全縣物流業重大項目跟蹤服務,按有關規定對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三產戰線上的各類商品會展業的發展,制訂和實施各類商貿人才培訓規劃擬訂商貿餐飲服務業技術等級標準,組織專業人員上崗培訓、考核、行業標準有關政策。

(八)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賢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酒類專賣相關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對報廢汽車、舊機動車、廢舊金屬材料等特種物質流通進行管理;加強對商貿企業國有資產的運營、管理和監督。

(九)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的建立,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報批等工作。

(十)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利用外資工作,組織擬訂最佳化投資環境的措施,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審核、報批工作;為來昌投資者及在昌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推進本縣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縣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四)指導和負責商貿系統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實施全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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