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的有關精神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直接隸屬於連雲港市政府的獨立事業單位,於2003年4月掛牌運行,其主要職責:一是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二是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三是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四是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五是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六是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七是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一、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情況
根據市編辦的批覆(2002[68]號),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有45個編制,其中,市中心26人,四縣19人(東海、贛榆、灌雲各5人,灌南4人)。市中心內設5個科室,即:歸集管理科、貸款管理科、會計核算科、審計監察科、綜合科、信息科,設東海縣、灌雲縣、贛榆縣、灌南縣四個管理部,負責各縣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等各項工作。
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管理情況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正確領導下,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按照“管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服務、財政監管”的管理模式逐步走上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運行軌道。為了更好地實現市、縣統一管理,提高我市住房公積金整體管理水平,我們重新整合資源,最佳化人員結構,積極開展業務培訓,不斷強化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歸集、貸款等各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服務視窗建設情況
中心共設貸款審批、公積金支取兩個對外服務視窗,支取審批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農行二樓),貸款審批在市房產大廈二樓,與公積金經辦銀行、產權處在一處辦公,實行一條龍服務,方便了廣大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為了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提供優質服務,2004年以來,我們積極採取措施,先後推出了手機簡訊、語音提示電話查詢,公共查詢機,網路查詢等形式多樣、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服務,廣大職工撥打“5501111”、傳送簡訊“GJJ+身份證號碼到051825”,即可實時查到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
1、負責中心的組織協調、對外聯絡、接待、信訪、宣傳工作;各種會議、重要活動等的組織安排、協調;公文處理、文印、印章管理、文書檔案管理;內部制度及軟環境建設;對領導批示、會議決議以及重大事項的督察、督辦;職工的考勤、假期管理以及日常考核;經費管理及勞動工資的核定、調整;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及對各部門的年度、季度目標考核;中心網站及對外報送信息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中心組織人事、人員調配和考察、教育培訓、職務報考及專業技術評聘;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生、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等組織人事工作。
3、負責中心財產物資、辦公用品、大宗材料等的採購、調配、使用和管理;物業公司的招投標及監督管理;食堂運營、維護和管理;車輛的安全運行、維護、管理等後勤管理工作。
二、歸集管理科
1、負責中心歸集、提取相關業務的政策研究及操作規程的制訂、完善工作。
2、負責市區住房公積金的催建、催繳、行政執法等工作。
3、負責對各部門對口業務指導、培訓、監督工作。
三、貸款管理科
1、負責中心貸款相關業務的政策研究及操作規程的制訂、完善工作。
2、負責中心貸款發放的事中稽核、六期以上逾期貸款的催收、司法訴訟及呆帳貸款的核銷、按揭項目的審核、報批及後期管理工作工作。
3、負責公積金貸款業務政策的宣傳、指導、培訓、監督工作。
四、會計核算科
1、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相關業務的政策研究、操作規程及相關業務流轉票據的制訂、完善及落實工作。
2、負責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保證金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住房公積金財務預算和決算、承辦資金的調度、市區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票據交接、票據稽核、公積金繳存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對帳、錯帳更正及單位年度結息等工作。
3、負責公積金會計業務的培訓、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五、審計監察科
1、負責中心內審政策、計畫等相關業務的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內部審計操作規程、審計文書的研究、制訂等工作。
2、負責開展歸集、支取、個人貸款、按揭備案、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經費管理核算及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等業務及內部控制的內部審計工作。
3、負責公積金騙提騙貸行為的查處處理、為中心出台的規範性檔案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4、負責中心的紀檢監察工作。
六、信息技術科
1、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的政策研究制定、具體業務辦理模式、流程、風險控制和軟體的研究、開發、上線和升級工作工作。
2、負責中心負責後台集中業務處理、公積金業務前台操作支持和信息服務;負責軟體、硬體、網路信息系統的維護管理;計算機軟硬體政府採購過程中的選型以及技術協調事宜;設備軟體到貨後的驗收、調試和安裝;制定計算機軟硬體需求計畫,對計算機設備的增加、調配、更換申請提出意見等工作。
3、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相關業務的培訓、指導工作。
七、市區營業部
1、負責新海城區公積金的開戶、支取、個人貸款等業務的受理審批、住房貸款結清、房產解、逾期貸款催收等工作,負責相關業務政策的諮詢、宣傳、解釋等工作。
2、負責進駐服務大廳的受託銀行等單位的日常業務、綜合協調、現場管理工作。
八、東部城區管理部
1、負責東部城區公積金的開戶、支取、個人貸款等業務的受理審批、住房貸款結清、房產解凍、逾期貸款催收等工作,負責相關業務政策的諮詢、宣傳、解釋等工作。
2、負責東部城區對外聯絡、組織協調、接待、信訪和投訴、行政效能建設、部門各項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車輛安全運行和維護、保養等各項行政事務工作。
九、各縣管理部
1、負責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開戶、支取、催建、催繳及行政執法等工作。
2、負責轄區內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受理、評估、審核、逾期貸款的催收等工作;住房公積金按揭項目受理、現場勘察、審核、報批及後期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簽按揭協定)的按揭業務培訓工作;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繳存受理、核算、按揭貸款回證和保證金支用受理、審核、審批、核算等工作;
3、負責管理部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業務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
4、負責管理部對外組織協調、聯絡、接待、信訪、投訴、政策業務的宣傳、諮詢、解釋;行政效能建設;部門物業、車輛、後勤、食堂、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及黨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