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南瑤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二)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地方志工作。 (四)組織、指導各鎮(局、辦)地方志書的編纂和審查驗收。 (五)組織培訓全縣地方志專(兼)職幹部和編纂人員。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連南瑤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縣政府直屬的事業行政類單位,正科級。

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二)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地方志工作。
(三)組織編纂《連南瑤族自治縣誌》、《連南年鑑》和地方志文獻,組織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
(四)組織、指導各鎮(局、辦)地方志書的編纂和審查驗收。
(五)組織培訓全縣地方志專(兼)職幹部和編纂人員。
(六)蒐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及對外交流。
(七)規劃、指導與組織實施全縣地方志信息化建設,負責縣情信息庫建設和管理。
(八)組織地情研究和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省、市政府地方志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內設2個正股級機構:
(一)綜合股
協助辦領導組織日常工作,協同處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工作;承擔會務組織、文秘、檔案、保密、財務、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對外接待、離退休幹部等行政後勤工作;承擔人事、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等工作。
(二)業務股
1、編纂、審查、出版地方志書;2、編纂、審查、出版全縣綜合年鑑;3、收集、整理上報省市年鑑資料;4、組織、指導、審查和協調各鎮(局、辦)地方志書編纂、出版;5、收集、整理地方志年報資料;6、組織地情調查研究和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7、規劃、指導、督促、檢查全縣地方志信息化建設,管理市情信息庫;8、組織培訓各鎮(局、辦)地方志專(兼)職幹部和地方志編纂人員。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地方志辦公室原事業編制5名,因增加《連南年鑑》和信息化工作,要求增加1名編制,即編制為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由財政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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