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介紹
連,由若干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營。為基本戰術分隊。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飛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
中國編制
在中國,清末新軍設隊,隸屬於營,轄2~3個排。1912年,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統一軍隊組織名稱時,將隊改稱連。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起,就有連一級組織。連設有連長、政治指導員,建有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支部。初期,主要是步兵連,轄3~4個排,約100~120人。以後相繼組建了炮兵連、騎兵連、工兵連、 通信連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連的種類不斷增多,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步兵連的火力和機動力也不斷增強。
其它國家編制
在世界上,15世紀末~16世紀初,西歐一些國家軍隊中組建了連。18~19世紀,歐洲各國軍隊編有步兵連、騎兵連、炮兵連。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步兵連編200~250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步兵連裝備了自動武器,一般由2~3個步兵排、1個迫擊炮排、1個機槍排、 1個給養班和指揮班編成,編120~150人。隨著武器裝備的發展,各國軍隊中,連的種類逐漸增加,編制不斷改進。蘇軍摩托化步兵連轄3個摩托化步兵排,編100餘人,主要裝備衝鋒鎗、輕機槍、火箭筒、防空飛彈和步兵戰車或裝甲輸送車等。美、英等國軍隊的機械化步兵連轄 3個機械化步兵排和1個迫擊炮排,編180餘人,主要配備步槍,機槍、反坦克炮、反坦克飛彈、迫擊炮和裝甲輸送車等。
陸戰棋的連
軍棋作戰單位之一,僅大於排長。吃子規則:司令>軍長>師長>旅長>團長>營長>連長>排長>工兵,小棋遇大棋被吃,相同棋子相遇,則同歸於盡;工兵能排除地雷,其他棋子不能排雷;炸彈與任何棋子相遇時同歸於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