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字

通用字

通用字指在使用中可相通換用的漢字,包括同音通用、同義通用和古今通用。同音通用指用一個同音字(或音近字)去替代另一個字,這種替代具有一定的常用性。 例如《管子·入國》:“聾盲喑啞……不耐自生者,上收而養之疾。”《禮記·樂記》:“故人不耐無樂(yu□)。 ”《論衡·無形》:“試令人損益苞瓜之汁,令其形如故,耐為之乎?”“耐”是通用字,“能”是被換用的本字。古同音通用反映的是古音系統,如“耐”、“能”二字在古代分屬之部蒸部,陰陽對轉,韻母相近,在後代變得很不相同了。

典籍

同義通用指同義字之間的通用。 例如“才”、“材”二字,在一般情況下,不可混用,但在指“有才能的人”這個意義上是同義字,可通用。《論語·子路》:“赦小過,舉賢才。”《偽古文尚書·鹹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又如“輯”、“集”在表示“安”、“安定”的意義上是同義字,可通用。《戰國策·趙一》:“此先聖之所以集國家、 安社稷乎?” 《漢書·西域傳》:“可安輯,安輯之;可擊,擊之。”

古今通用指古今字之間通用,也就是用古字代今字。例如表示擒獲的意思,“禽”是古字,“擒”是今字。在唐代杜甫詩中用“擒”字,而宋代司馬光等編的《資治通鑑》常用“禽”字。如:“將軍禽操,宜在今日”(卷六十五),“禽其司馬而反千里之齊,安平君之功也”(卷四)。又如表示價值的意思,“直”是古字,“值”是今字。唐以前作“直”,唐以後作“值”。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有用古字“直”的:“市中遊俠兒,待佳者籠養之,昂其直。”

換用

通用字與被換用字,二字字義不相同,只是在一定條件下在某個意義上可相通換用。如果二字字義完全相同,則屬異體字。異體字間是“同”的關係,而不是“通”的關係。

(曹先擢)

通用字還可表示書寫現代漢語一般要用到的字,也是出版印刷、辭書編纂、信息處理等的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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