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理

通理

通理,拼音:tōng lǐ 釋義:1、漢語辭彙。2、通理穴。3、佛學中高僧名。

漢語詞語

拼音

tōng lǐ

出處與詳解

通曉事理。 ①《易·坤》:“君子黃中通理。” ②三國 魏 曹操 《議復肉刑令》:“安得通理君子達於古今者,使平斯事乎?” ③《平妖傳》第五回:“你兒子忒不通理,做出恁般手腳。” ④明 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五十四回《吳國太佛寺看新郎 劉皇叔洞房續佳偶》:“子敬好不通理,直須待人開口。”

共通的道理。 ①《三國志·蜀志·秦宓傳》:“又論皇帝王霸豢龍之說,甚是通理。” ②《南史·徐羨之傳》:“臣以為法律之外,尚弘通理,母之即刑,由子明法。” ③宋 曾鞏 《正長各舉屬官誥》:“蓋上下之體相承,如此以周天下之務,此古今之通理也。”

猶統理。 ①漢 荀悅 《漢紀·成帝紀四》:“臣聞天生蒸民,不能自治而立王者通理之。” ②宋 王禹偁 《與馮伉書》:“今有 商於 之命,而親友間往往相唁,誠以閤下通理是郡也。”

連通的紋理。 唐 白居易 《雲居寺孤桐》詩:“直從萌芽拔,高自毫末始。四面無附枝,中心有通理。”

1.

通曉事理。

2.

共通的道理。

3.

猶統理。

4.

連通的紋理。

穴位名

通理 通理

通理穴

①經外穴名。出《針灸集成》。在足背部,當第四、五跖骨間。小趾跖趾關節上2寸處。主治崩漏,月經過多。斜刺0.3-0.5寸。艾炷灸3-5壯;艾條灸5-10分鐘。

②通里穴別名。見該條。

佛學高僧(通理)

遼代僧

法名恆榮。生卒年及事跡皆不詳。據遼·天慶八年(1118)志才撰《大遼涿州涿鹿山雲居寺續秘藏石經塔記》所載,通理嘗宿雲居寺,概房山石經未圓,乃於寺中設戒壇,將化緣所得之資,用以刻經。在北京房山之刻經史上,通理系刻經最多之高僧,從大安九年(1093)正月傳戒籌資,至壽昌元年(1095)三月刻經告竣,計刻四十四帙、四0八0片經碑(實際有四一三三片),其弟子將之埋於壓經塔下,至今完整無損。

通理刻經的特色,系將碑形款式與體制編排歸於一致;在體例、校勘、書寫及鐫刻等方面也優於以往。又,所刻三藏為《契丹藏》的石刻本,其中以大乘論為多,不同於隋唐以大乘經為主。總言之,通理對於房山石經,不僅培養甚多寫經及刻經之僧人,亦使刻經事業在遼金政治交替中未曾斷絕,並持續至金代末年。

清代僧

(1701~1782)︰河北新河縣人。俗姓趙。字達天。幼年出家,跟隨顯如珍學習經論,二十歲就潭柘山岫雲寺德彰受具足戒。通淨土教、《法華經》、《楞嚴經》、南山律等,尤其通曉《華嚴經》,為清代華嚴宗中興之祖。曾在萬善、嘉興、善應、香界、拈花諸山講經三十餘會,弘戒十四期。又登山西五台山萬緣庵,講《報恩經》,感得文殊現身。乾隆十八年(1753),奉命管理僧錄司之印務,受賜紫衣。乾隆四十四年,曾與第六世班禪喇嘛論佛法之大義,得喇嘛贈與香帛、曼答等物。後被敕封為闡教禪師。著有《法華指掌疏》、《楞嚴指掌疏》、《圓覺新義疏》、《金剛經偈》、《心經合釋》、《盂蘭摘要》、《五教儀增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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