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受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提出的信訪問題,向人民民眾提供有關信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2、向同級有關部門和下級機關、單位交辦信訪案件;
3、督促檢查信訪工作和信訪案件的處理;
4、向領導機關和領導同志提供信訪信息;
5、承辦上級機關、領導幹部批示交辦和授權查處的信訪案件;
6、完善行政首長信訪電話網路建設,受理民眾信訪電話,承辦上級首長信訪電話交辦案件,向同級部門和下級機關、單位交辦轉辦案件,督促檢查信訪電話案件的處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信訪辦公室設二個職能股和一個辦公室。一來訪來信接待股
負責接待民眾來訪,處理來訪民眾提供的信訪問題;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來訪案件;向同級有關部門和下級機關、單位交辦、轉辦來訪案件;督促檢查下交來訪案件的處理。
負責受理民眾來信,處理答覆民眾來信提出的問題;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信案;向同級有關部門和下級機關,單位交辦、轉辦信案;督促檢查下交信案的處理。
(二)綜合股
負責向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報送信訪信息的;徵集和落實人民建議;負責信訪業務報表;信訪文書檔案的管理;負責信訪理論研討、業務培訓、法律宣傳工作;對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核兌、評比等工作。
(三)縣長信訪電話工作辦公室
負責完善和健全縣級行政首長信訪電話網路建設,受理民眾撥打信訪電話,承辦上級首長信訪電話和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電話案件,向同級有關部門和下級機關、單位交辦、轉辦信訪電話案件,督促檢查信訪電話案件的處理。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信訪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名。領導職數:科級領導職數3個,股級領導職數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