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縣交通運輸局

(七)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公共運輸(含計程車)行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資金的使用管理、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組織協調或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措。 (四)科技股負責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工程技術諮詢、交流、引進及重大工程技術的研討和處理工作;管理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和計量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貫徹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擬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三)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的規劃工作。
(四)負責道路、水路運輸行政管理。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旅客運輸和公交汽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負責道路、水路貨物運輸及車輛維修檢測、駕駛員培訓、交通運輸從業資格培訓、運輸服務和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管理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治理公路、道路“三亂”工作。
(五)負責公路、港口行政管理,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建設、養護和公路路政管理,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組織協調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規劃和使用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公共運輸(含計程車)行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開展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資金的使用管理、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組織協調或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措。
(十)負責組織制定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一)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通河縣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活動涉及交通運輸的協調、管理。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與其合署)
負責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調研、論證和執法證件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層級監督的具體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規劃統計股
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交通綜合運輸樞紐的規劃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縣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公路、運輸、公交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公路扶貧項目的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企業資質、資信的審核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的投資、融資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環保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指導交通運輸所屬企業的改組改制工作;負責公路、公交客運票價的前期工作。
(四)科技股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工程技術諮詢、交流、引進及重大工程技術的研討和處理工作;管理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和計量工作。
(五)安全監督辦公室
負責全縣道路、水路、公交(含計程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並落實交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組織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建設管理股(交通戰備辦公室與其合署)
負責監督實施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和公路、公交基本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承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管理;參與審查交通運輸重點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承擔交通運輸重點工程施工圖設計、變更設計和規定許可權內的初步設計初審;承擔交通運輸重點工程、大修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程招標、施工許可和規定許可權內的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工程技術諮詢、交流、引進推廣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七)財務審計股
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負責交通運輸基礎建設的引資、融資、專項資金管理等財務工作;負責縣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審計和所屬單位行政負責人離任審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財務收支、經濟效益以及投資項目的審計工作。
(八)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才交流和智力引進工作。

人員編制

通河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 名,黨委副書記1名,股長 8 名。其他黨務幹部按黨章要求設定。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人員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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