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縣財政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財稅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財政、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擬訂財政發展規劃、財政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牽頭組織實施全市財源建設工作
(三)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完善縣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基金。
(五)負責組織制定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庫管理工作,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安排,負責提出全縣稅收收入計畫;擬訂有關地方性稅收征管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和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減免稅和稅收政策調整建議。
(七)負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配置標準和有關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的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縣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負責依法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負責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管的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按規定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及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新聞宣傳及政務公開、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股(與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二)綜合股
分析和預測全縣經濟形勢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承擔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負責彩票資金管理及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全縣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住房維修資金);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籌集及使用;審核上報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制定。
非稅收入、罰沒站(與綜合股合署辦公)
負責非稅收入(含罰沒收入)信息系統、項目庫、銀行代收及科目管理,分析非稅收入預算執行情況;負責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和執收執罰單位資金直繳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非稅收入票據(含罰沒票據)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罰沒物資收繳、處理等工作;監督市級罰沒收入“罰繳分離”;負責全縣罰沒收支決算工作。
(三)法規股
負責財政法規、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財政法規、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審核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層級監督的具體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財政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縣地稅局縣本級負擔部分的部門預算管理。
稅政股(與法規股合署辦公)
貫徹落實稅收政策,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出減免稅和稅收政策調整建議;承擔稅源調查分析工作;負責年度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提出關稅實施方案調整建議;負責涉稅審核和稅收資料的統計與分析工作。
(四)預算股
參與全縣巨觀經濟決策的制定,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編制縣本級政府預算,辦理縣本級預算追加追減事宜,提出增收節支和預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議;全面指導縣本級部門預算編審工作;承擔全縣參與式預算的組織實施和部署檢查工作;負責縣的相關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縣預算管理工作;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的相關工作。
國庫股、預算編審股、績效評價股(與預算股合署辦公)
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研究並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承擔財政決算和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債和地方債發行、兌付等相關業務工作。
擬訂縣本級部門預算改革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政策,負責縣本級部門預算編審工作;制定縣本級部門預算支出定額標準;審核、確定、匯總縣本級部門預算;組織開展縣本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擬訂全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全縣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負責縣本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和部署檢查;指導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負責行政、政法、軍隊、武警部隊等方面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編制部門預算並監督預算執行;審核年度部門決算;擬訂外事財務管理制度;管理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教科文股(與行政政法股合署辦公)
負責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按照規定管理科技專項資金和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經濟建設股
負責環保、交通、發改、人防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並參與擬訂縣政府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節能減排、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政政策,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級相關政策;擬訂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管理石油價格改革專項資金;參與制定我縣內債的管理辦法,統一管理我縣利用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金融貿易股
承擔貿易促進、經濟合作促進、糧食行業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資金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設立相關專項資金並擬訂實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國際金融股(與金融貿易股合署辦公)
負責政府外債管理;擬訂政府外債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相關工作;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和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和國有金融資產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八)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局
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代征手續費的核定和監督管理;負責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有關工作;組織承辦鄉鎮以下涉農補貼資金髮放到農戶的核定和落實;負責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負責組織化解鄉村債務和鄉村償還公益性債務獎勵資金管理;負責村級經費財務監督管理;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管理;負責國有農場稅費改革資金管理;負責財政涉農信訪的調查處理;指導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監督指導“鄉財鄉用”縣監管和村財鄉管改革工作;指導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獎勵和補助等對鄉鎮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代償風險財政補助、支持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資金;管理小城鎮發展和基層政權建設等有關專項資金;負責各項涉農財政資金的落實。
農財股、鄉鎮股(與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局合署辦公)
負責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獸醫等單位事業經費核定及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擬訂和落實財政支農政策;參與擬訂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設立支農專項資金;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參與支農項目立項審核論證;管理森警部隊經費;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社會保障股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藥監、殘聯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算決算草案,牽頭審核全縣社會保障基金年度決算;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企業股
提出支持企業及相關行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財政財務政策,參與分管縣級國有企業改革成本費用的測算及確認工作;管理支持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專項資金;負責商業及供銷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負責分管企業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的內控制度;負責企業決算編制和快報的編報及分析工作;負責工信、國資、商務、旅遊、供銷社、質量技術監督及與企業有關的主管部門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財源辦(與企業股合署辦公)
組織編制和實施縣中長期財源建設規劃;參與擬訂全縣財政收入增收政策;參與擬訂和實施財政支持開發區建設和吸引社會投資政策;負責財源建設項目考察和跟蹤問效工作,編制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計畫,協調落實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資金;負責財源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指導縣財源建設工作。
(十一)監督檢查局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政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組織檢查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和打擊報復案件;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監督本部門內設機構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指導全縣財政監督業務工作。
會計管理局(與監督檢查局合署辦公)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單位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情況檢查工作;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及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監督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全縣會計基礎規範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會計賬簿設定工作;負責推行會計委派制工作;負責全縣代理記賬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十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股
負責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按規定承擔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進行資產處置、使用的審批,對資產評估項目進行核准、備案和抽查;按規定承擔縣本級事業單位出資企業和文教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統計評價股(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股合署辦公)
負責制定全縣投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評價,負責組織建立全縣國家投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監測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及會計報表的統計、匯總、監測和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日常清產核資工作。

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副書記1名,股長12名。其他黨務幹部按黨章要求設定。

其他事項

(一)通河縣政府採購中心為縣政府常設機構,設在財政局。下設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其職能、編制、領導職數不變。採購辦負責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核准縣直單位政府集中採購計畫,審批採購方式;負責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對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審核供應商進入政府採購市場資格;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資格審核認定和聘用管理;負責處理政府採購投訴;負責組織政府採購業務培訓;負責公務用車定編和審批。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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