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績
近年來,通州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保障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總體要求,立足新起點,瞄準新目標,振奮精神,奮力拚博,實現了司法行政事業新跨越:連續兩個五年被省人事廳、司法廳評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政治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對標找差、全國爭先”活動先進單位,安置幫教工作先進集體,被省廳記集體二等功。多次被南通市局記集體三等功,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平安創建先進單位、法治工作先進單位、南通市文明行業。湧現出全國優秀司法所長王永余、全國優秀調解員標兵曹榮等一批先進個人。為法制通州、平安通州作出了新貢獻。
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得到新提升。2003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市鎮兩級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成為平安江蘇的品牌。每年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率、調解成功率分別保持在98%和96%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開創新局面。通州區是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聯繫點,“三五”、“四五”全國普法先進單位,“三五”、“四五”普法全省先進縣(市、區),全省“五五”普法中期考核先進縣(市、區)。
通州區也是全國最早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的地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取得新成果。
通州是全省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示範區,率先在全省推廣使用社區矯正管理移動平台,率先開展社區矯正風險評估試點工作。基層基礎建設躍上了新台階。
全區19家司法所全部達到省級規範化司法所的標準。辦公用房均達到20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工作人員達到8人以上,有57.9%的司法所實現了獨門獨院。
警用機車配備率達到100%。法律服務水平有了新提高。
法律援助受援面不斷擴大,我局被南通市人民政府表彰為1998-2008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公證處被評為“全省人民滿意公證處”、“江蘇省文明公證處”。
主要職責
司法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中央和省、南通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根據區委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的部署,承辦依法治區工作中和本局相關的工作。
3、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的年度工作計畫和法學教育規劃、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
4、管理和指導全區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5、管理和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調委會建設,調處重大易激化糾紛;管理、指導基層司法所工作。
6、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假釋、保外就醫、監(所)外執行人員和緩刑人員的管理教育,承辦市刑釋解教 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調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接茬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
7、履行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職責,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幫助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8、管理和指導全區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9、指導、管理、監督全區的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和社會法律諮詢機構以及在我區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工作。
10、加強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建設,參與司法行政有關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11、協助做好鎮司法幹警、司法所長的考察、考核和調配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工作和律師、公證員職稱評審工作。
12、承辦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陳錦新 主持全面工作,對全局工作負總責。分管辦公室。聯繫十總鎮司法所、二甲鎮司法所、金沙鎮司法所、東社鎮司法所。
丁華斌 分管大調解工作,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市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中心日常工作,負責市安置幫教、社區矯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基層科。聯繫興仁鎮司法所、興東鎮司法所、西亭鎮司法所、騎岸鎮司法所。
姜 平 分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法學教育工作、依法治市工作、公證律師工作,負責市普法辦日常工作,主管法制新聞宣傳工作。分管法制宣傳教育科、公證律師管理科。聯繫三餘鎮司法所、五甲鎮司法所、石港鎮司法所、四安鎮司法所。
姜志亮分管法律援助工作、市“148”指揮協調中心工作,負責市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負責本系統內的平安創建、綜合治理、法制建設、信訪工作,負責裝備計財工作、信息化工作。主管新聞宣傳和信息報導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工作。分管法律援助管理科。聯繫川姜鎮司法所、張芝山鎮司法所、先鋒鎮司法所。
科室職能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重要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統計、檔案、信訪、保密、通訊和外事工作;擬定和實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工作規劃、管理本局並指導本系統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執法檢查監督、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後勤保障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負責人:葛進華
政治工作科
制訂和實施全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建工作計畫,負責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歸口管理機關的黨務工作(包括機關工會、婦委會、團支部工作),承辦局管幹部的考核、任(聘)免(解聘)、獎懲及有關人員工作,管理和指導系統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警務工作和公務員吸收錄用工作,參與對基層司法幹警、司法所長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和專業人員的考績檔案工作,負責本系統幹警的培訓、輪訓和普法工作,參與對律師、公證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負責人:郁紅芳
基層工作科
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指導鎮(鄉)司法所積極開展司法行政業務;指導和協調大調解工作;承擔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鎮(鄉)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教育、改造;承擔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接茬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註銷和年檢工作,審查基層法律工作者資格、執業證登記和年度註冊工作;主持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的日常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人:金健
宣傳教育科
擬定和實施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常識教育規劃、計畫,指導和協調各鎮、各行業的普法教育工作。擬定和實施法學教育規劃、計畫,組織本市各級各類幹部、企業法律顧問的法律培訓;組織編寫法制宣傳教育材料,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年度法制教育計畫。
負責人:顧雲海
公證與律師管理科
擬定和實施全市公證、律師事業的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公證、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參與公證、律師專業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服務市場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協助搞好律師、公證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管理、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負責人:黃新義
法律援助管理科
(市法律援助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援助的規定,管理、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研究制訂法律援助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項,承辦或組織辦理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市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項。制訂全市“148”法律服務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承辦和處理“148”分流的重大疑難案件和事項,負責市“148”法律服務專項電話解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