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二進三退二進三suppress the second industry and develop the third industry 退二進三通常是指在產業結構調整中,縮小第二產業,發展第三產業(見國辦發〔2001〕98號),是上個世紀90年代,為加快經濟結構調整,鼓勵一些產品沒有市場,或者瀕於破產的中小型國有企業從第二產業中退出來,從事第三產業的一種做法。 第二產業從市區退出,發展商業、服務業等第三產業,“退二”就是對內環路以內及附近重污染、能耗大、效益差的工業企業有重點、分層次、分區域、分時段進行搬遷、改造或關閉停產。 第一產業:農業(包括種植業、林業、牧業、副業和漁業)。 第二產業:工業(包括採掘工業、製造業、自來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和建築業。 第三產業:除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由於第三產業包括的行業多、範圍廣,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第三產業可分為兩部分;一是流通部門,二是流通服務部門。 畢銳明副區長帶隊到金域檢驗中心調研。他表示,海珠區正實施“退二進三”的發展思路,引進優秀的科技型、服務型企業是工作重點之一。後來把調整城市市區用地結構,減少工業企業用地比重,提高服務業用地比重也稱為“退二進三”。一些地方體改委又提出一個“退二進三”,這個“退二進三”的目的是為了盤活國有資產,提出一些企業從城市的繁華地段(二環路以內)退出來,進入城市的邊緣(三環路)進行發展,整個置換過程可以使企業獲得重新發展的資金,故也稱為“退二進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