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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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責任
不追究刑事責任是指司法機關對沒有或依法不碰負刑事責任的人所作的決定。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範圍包括: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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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 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它...
基本概念 關於犯罪 構成要件 關於刑罰 構成條件 -
法人刑事責任
法人刑事責任是刑法術語,法人犯罪事實是確定法人刑事責任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根據,也就是法人刑事責任實現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條件。
定義 根據 特徵 構成 見解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共同犯罪案件中對檢察院沒有起訴、法院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案人應如何處理問題的聯合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共同犯罪案件中對檢察院沒有起訴、法院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案人應如何處理問題的聯合批覆》在1981.07.21由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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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刑事責任
免除刑事責任,是指對犯有罪行的人不予判刑和譴責,也不適用國家強制方法。蘇聯刑法中的一種刑法制度。規定這一制度的原因在於,立法者以刑法的任務和刑罰的目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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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屬工人編制的鄉(鎮)工商所所長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問題的批覆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屬工人編制的鄉(鎮)工商所所長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問題的批覆》在2000.10.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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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是2001年國家稅務總局為了規範稅收程式,穩定稅收秩序而頒布的試行的行政規範試行版。而其正式版的法律公文已於2005年...
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第四章 附 則 -
單位人格刑事責任研究
《單位人格刑事責任研究》,作者杜文俊,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於2008年出版。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
習水縣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
(四)沒有行政執法過錯行為的,作出沒有行政執法過錯行為的認定; (四)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依據; (五)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關的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