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最終目標是合理配置、科學利用農業生產要素,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農業綜合,是指在一定的時間裡和確定的區域內,為全面開發利用農業資源,發展地區農村經濟而進行的綜合性生產建設活動。它通常的作法是根據長期發展規劃,從多種途徑對某一地區的農業資源進行合理的開發利用,以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共同提高的要求。
從狹義的觀點看,農業綜合開發是以農業自然資源為開發對象的一種投人產出活動,如改造中低產田,改良草場,植樹造林等。而從廣義的觀點看,農業綜合開發不僅包括農業資源的開發,還包括農副產品的綜合利用和加工;不僅包括農業生產領域的開發,還包括農產品流通領域的市場建設。
農業綜合開發的“綜合”具有多重含義。首先,是指開發方式的綜合,即對山水田林路實行綜合開發與治理,農林牧副漁協調發展。其次,是指資金來源的綜合,即實行財政資金、銀行貸款、自籌資金綜合投人;同時,也吸收社會各方面的投資。再次,是指治理措施的綜合,即有針對性地採取工程、生物和技術措施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措施。最後,是指治理效益的綜合,即取得經濟、社會和生態方面的綜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