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驗收管理辦法

第三章驗收程式 第三章驗收程式 第十一條驗收報告一式三份報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文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文號:教基廳[2004]14號
發布日期:2004-9-23
執行日期:2004-9-23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實施
第三章 驗收程式
第四章 申請驗收單位須提供的材料
第五章 附則
為做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驗收,現將全國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制定的《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驗收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你們按照本管理辦法做好本地區驗收工作。
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驗收,按照《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的試點地區、學校。
第三條 驗收工作的依據為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方案》、《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技術方案》、《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招投標管理辦法》和經全國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工作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批覆的各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第四條 驗收工作堅持嚴肅認真、全面系統、科學求實的原則,對工程實施情況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第二章 組織實施
第五條 驗收工作分為國家級驗收、省級驗收和縣級驗收。
第六條 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驗收;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試點縣進行驗收;試點縣 (團場)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所有試點學校進行驗收。
第七條 驗收小組由管理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驗收小組成員不少於五人。設備供應商、集成商人員不得參加驗收小組。
第三章 驗收程式
第八條 試點學校在全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準備好各項驗收必備的材料,向試點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試點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部試點學校驗收完畢後,準備好各項驗收必備的材料和試點工作總結,向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試點縣進行逐縣驗收或抽樣驗收,如採用抽樣驗收,每地市抽樣(縣)比例不少於20%。省級驗收完成後,試點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形成本省試點工作總結,並向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部級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試點省申請,確定對試點省的驗收時間並通知試點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九條 驗收基本標準
(一)施工符合設計標準和行業規範,各項技術和性能指標符合《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技術方案》。
(二)設備安裝到位,運轉正常。
(三)設備運轉後,每周用於教學的時間不少於16學時。
(四)人員培訓達到《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方案》中有關培訓的要求。
(五)教師在教學中能使用設備進行教學或輔助教學。
(六)能較好地為當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黨員幹部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等提供支持。
(七)管理人員能較熟練使用設備,技術人員能進行設備日常維護及處理一般硬、軟體故障。技術資料和管理日誌齊全。
(八)日常運轉所需資金能夠保證,具有較完善的服務支持體系。
第十條 縣級驗收採用現場驗收形式,驗收組根據驗收基本標準填寫《試點工作試點學校驗收表》。省級以上驗收小組採用聽取試點工作執行情況匯報,審查申請單位提供的材料,對試點工作進行現場考察等多種形式檢查試點工作執行情況,並形成《省級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驗收報告》(以下簡稱驗收報告),驗收結論為合格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時間最長為1個月,對整改後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判為不合格,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 驗收報告一式三份報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四章 申請驗收單位須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條 申請驗收的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須向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試點驗收申請表;
(二)省級驗收報告;
(三)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四)試點工作總結報告;
(五)各試點縣驗收報告。
試點工作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試點工作組織實施情況;招投標情況;試點方案落實情況;配套資金落實及到位情況;建立健全運行保障體系或機制的措施及落實情況;三種技術模式在教育教學中套用的適用性及改進建議,等。
第十三條 申請驗收單位須準備以下材料備查:
(一)招投標的相關技術檔案、商務檔案、設備和其他相關採購契約;
(二)設備使用及管理情況報告。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全國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各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根據本辦法制定本省驗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山東、湖南、貴州、安徽等省對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地區的驗收,參照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領導協調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增加相應內容。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6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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