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侔援推

“侔”是一種直接推理:“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

《墨經》中的幾種推理方法。墨辯邏輯是古代中國邏輯發展的高峰,不但對“辯”的性質、內容、形式進行了研究,還討論了具體的論證方法,辟侔援推就是其中主要的四個。“辟”是比喻:“辟也者,舉他物而以明之也。”類比論證通常也就是“辟”。古代對類比論證要求很高,而且認為其結論也是可靠的。“侔”是一種直接推理:“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如下面這個例子:“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不可。”及“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侔”式論證是古代極其常用的一種論證方法,可以看出,“侔”式論證具有某種三段論的性質,至少其是演繹性的。但墨辯中並沒能最終給出三段論的嚴格推論形式,而只是局限於指出這種論證的適用範圍。“援”是援引對方所說的話來作類比推理的前題:“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援”和“辟”都是類比論證,其區別在於“辟”所用的前提是以眾所周知的事實為內容的辯論己方自己的話,而“援”所用的前提則是對方說過的話或對方贊成的某人說過的話或行過的事。“推”是歸謬式的類比推論。為了反駁對方的某個論點,就以此論點作為類比推論的前提,而得出一個荒謬的、連對方也不可能接受的推論,就是“推”:“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墨辯邏輯不是完全形式的,上述的四種論證方法都會導致謬誤,因此在使用時必須審慎,不能盲目地、呆板地(形式地)一味使用。《墨經》中分析了推論引起謬誤的各種情況:“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不是而然,或一周而一不周,或一是而一非也。”“是而然”是正確的“侔”式推理,而物“不是而然”和“是而不然”則使“侔”式推理導致謬誤,如:“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而“一周而一不周”、“一是而一非”又可使“辟”、“援”、“推”三種推理導致謬誤。這樣,墨辯指出了這幾種論證方式並不能保證從真推到真,這樣就不得不尋求其他標準來判別真假。推理變成了一種附屬性的形式,其結論真假歸根結底要訴諸於政治倫理範疇。這是墨辯不可避免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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