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保路紀念碑

辛亥保路紀念碑

“辛亥保路紀念碑”這座近代歷史豐碑,是為了紀念1911年秋天在保路運動中英勇獻身的烈士而建的。在成都市祠堂街人民公園內。1911年5-6月,四川、廣東、湖南、湖北等省人民為反對清政府將民辦的川漢、粵漢鐵路權出賣給美英法德四國銀行團以抵押借款,紛紛組織保路同志會,開展保路運動的鬥爭。同年9月四川保路同志會去督署請願,四川總督趙爾豐下令對請願民眾開槍鎮壓,當場打死數十人,激起全川人民武裝反抗,並導致武昌起義的爆發。1913年,張瀾、顏楷等提議建碑紀念殉難烈士。碑通高31.86米,方形磚石結構,碑座四方有機車、路軌等浮雕圖案,碑身鑲漢白玉。1961年7月13日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8年1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紀念碑周邊種植松柏類植物進行烘托,展現獨有的歷史文化價值,從紀念碑到展廳(銀杏閣)中軸線,形成辛亥革命紀念區。

簡介

辛亥保路紀念碑辛亥保路紀念碑

紀念碑建於1913年,由川路總公司承辦,聘請王楠(字次陵,雙流縣擦耳岩人,畢業於日本東亞鐵道學堂)為總監工,負責圖紙設計和施工。紀念碑樣式繼承了我國碑塔建築的民族傳統,仿照北京白雲寺塔與山西凌雲寺塔的體型,同時參照國外建築的藝術和特點,構圖莊嚴,自然大方,熔中外文化於一爐,具有強烈的時代特徵和中國氣派,全碑造價共花費大洋10000元。碑由碑台、碑座、碑身、碑帽四部分組成,碑高31.86米,方形磚石結構,碑座四面有機車、路軌等浮雕圖案,碑身每面均嵌有辛亥保路死事紀念碑的陰刻碑文,字徑二尺許,字型各異。由當時書法家趙熙、顏楷、吳之英、張學潮書寫,其紀念碑四周浮雕就記錄了當時保路運動的一些故事。

詳細

碑座:碑座(包括基腳、台基、碑座)全高約10米,從基腳經台基至碑座共六層,最下層(即基腳)最寬周圍約20米,呈圓柱型,為本碑之基礎,鞏固得堅如磐石。中間兩層(即台基)寬度較小於基腳,亦呈圓柱型,屬於“月台式”的平台,可以由基腳石階上下。第一層有石階十級或“八”字型登入,台前迎面雕嵌有“中華民國二年川路總公司建”漢白玉石度約為十五米,呈方柱形,東西南北四方各鑲嵌長條青色石板,上面分別用不同字型書寫相同的“辛亥秋保路死事紀念碑”十個大字,每字一米餘見方,書寫人都是當時著名的書法家,即北面為張夔階(字學潮,清末貢生,工筆畫家)的漢篆,東面為吳伯朅(字之瑛,清末成都尊經書院院長)的漢碑,南面為顏楷(清翰林編修,川漢鐵路公司董事長)的北魏碑體,西面為趙熙(清翰林編修,文學家)的漢碑。字型雖各具特色,而字字蒼勁提拔,確屬珍貴的書法傑作。

辛亥保路紀念碑辛亥保路紀念碑

碑身:碑身為本碑的主體,高於碑身,建有尖塔,圍以四座小塔,取五嶽朝天的樣式,碑頂上的瓦作二龍戲珠圖案,裝飾有雲龍和蝙蝠,象徵碑高聳入雲霄,並寓有“祈禱”之意。在本碑建築工程上,限於當時建築材料和技術,而獲得如此高超的水平,實屬難得可貴。首先是其牢穩鞏固方面,從表面系用磚石結構,實則本碑是用木樁排打作底,基礎始終堅固異常。再次是其所乘之碑身,僅四方磚柱屹立,嵌以石塊,中空架以木料而固之。如1933年8月,四川西部疊溪地震,碑身搖動,但未倒塌。1941年7月27日經日寇飛機轟炸,除碑的寶頂尖略有歪斜外,整個碑體並無顯著偏斜,足以證明一切。

背景

當時,清政府的鐵路國有政策:一、中外反對派對商辦川漢鐵路公司的圍攻清末的鐵路國有政策,是帝國主義列強挑撥、威脅,特別是“借款築路”侵略政策的產物,同時也是搖搖欲墜的清王朝,妄圖對內集權、對外投靠,以免覆滅的賣國政策的產物。兩者的勾結形成強大的反近代化勢力。《辛丑條約》以後,帝國主義掠奪中國鐵路的手段,除直接修築經營外,更多的是採用鐵路投資的方式,即通過清政府搞“官辦”和“借債築路”來藉機楔入,以便既減少風險,又擴大掠奪實利。20世紀初,列強對川漢鐵路籌資自辦和全國收迴路權的鬥爭,本來早已如芒在北,使盡交涉、備忘、挑撥、攻擊、威脅、引誘等各式各樣的破壞手段而未得逞。加上此時清王朝又陷入了更嚴重財政危機,只好用“借款築路”來解困和避釁,一時在朝廷內外臣工中,“借款築路”的喊聲甚囂塵土,並實地多次成交。據統計,迄至1911年5月以前,清政府對外的鐵路借款先後已有16次,總金額為33957萬元,除已償還的5895萬元外,還欠債28062萬元。借款既多,只好利用權力,以“官辦”、“國有”為名,把鐵路權從人民那裡奪過去轉奉給帝國主義,以資抵押,並獲得政治、經濟上更大支持。對此,時人評曰:“綜觀已往,默計將來,凡官辦鐵路,無一不與外人有密切之因緣,即無一不得喪權失利之惡果”。如此修路,“與其謂官辦鐵路,毋寧為官賣鐵路之為當也。”川漢鐵路由朝廷借款修築與粵漢鐵路的借款修築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這兩條鐵路的借款始於張之洞,成於盛宣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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