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井上清對“軍部”所下的定義是,“軍部”包括陸軍省、海軍省、參謀本部、海軍軍令部以及關東軍和其他軍事機
關。或者甚至可以說,“軍部”是由“少壯派軍官”、“中堅軍官”等組成的一個集團。它依靠陸海軍或其總體的軍事力量,恣意操縱全部國政。《日本軍國主義》(三)第5頁。這個定義指明了構成“軍部”的人及其組織的結構範圍;明確了“軍部”的功能和作用。在這個定義基礎上,我們認為,其一,“軍部”是一個歷史概念,它是日本近代天皇制時期的一種歷史現象,它是近代天皇制的產物,與近代天皇制和軍國主義的發展密切相關。其二,“軍部”又是一個政治概念,它作為近代天皇制國家統治機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是具有一般軍事上國防上職能的軍事力量,而且是對內政、外交等國家政治具有重大影響力和控制力的政治力量。其三,“軍部”既是一種統治機關(如陸軍省、參謀本部等),又是一種軍事的政治的勢力集團。“軍部”勢力不僅包括軍事機關和軍隊等軍事力量,還包括準軍事力量(如在鄉軍人會等)。它是一個以軍事機關為核心的政治力量集合體。
“軍部”一詞,在戰前日本曾經十分流行。軍部本來指國家機關的一個部門--軍事部門而言。但在日本近代史上特指軍隊中的上層人物。他們掌握軍事部門,形成獨特的政治勢力而發揮作用。憲法規定海陸軍統帥權及軍隊的編制、兵力的決定權屬於天皇。以此為法律根據,十九世紀末期出現一種動向,即掌管軍令事項的日本陸軍參謀本部和海軍軍令部脫離內閣和議會而推行獨立的政治路線。日俄戰爭後,為了統治台灣和朝鮮、維持和擴張在中國東北的勢力範圍以及執行對中國和蒙古的政策,需要加強軍事力量為後盾,因此這種傾向更加發展。終於從制度上確立軍隊上層作為一個政治勢力進行活動。即元帥府,參謀本部和軍令部無需同內閣及政府各機關協商,只需要取得天皇的同意就能決定兵力和用兵方法。由於明確規定陸海軍大臣現役武官制,因此軍隊上層能夠左右內閣的軍事及對外政策。而且規定軍令為赦令事項,不受內閣、議會的干涉。這一制度開始開始有意識的運用是在1907年(明治40年)制定《帝國國防方針》的時候,它規定國防方針由參謀本部和軍令部提出,天皇命令內閣加以研究。而其附屬檔案《國防所需兵力》和《帝國軍隊用兵綱要》也只由軍事當局決定。以後即以參謀本部、軍令部、陸軍省和海軍省的部、課長(皆為現役將校)為中心,負責推進旨在加強軍力的政治工作和在國外的陰謀活動。而批評他們的人譴責他們為“軍閥”,“軍人閥”,“武人派”。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後期,軍部內部路線問題對立表面化,軍人們互相誹謗,相互斥之為軍閥,進行長期的派閥鬥爭,其中統治派和皇道派就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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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學者井上清研究表明參見《日本軍國主義》(三)第5~14頁。,“軍部”作為一個政治概念,最初出現在1913年2月田中義一少將(時任第2旅團長)致朝鮮總督寺內正毅的信件中。不久陸軍省軍事課長宇垣一成在其撰寫的《關於陸海軍大臣問題》一文中,多次使用了“軍部”一詞。當時軍國主義分子使用這一辭彙,主要是指軍令和軍政等國家軍事機關而言,其含義是要表明,將國家行政部門(政府)與軍事部門對立起來,即表明統帥權獨立。另外,針對社會上將陸海軍政治勢力稱為“軍閥”這種帶有貶義的稱呼,而儼然自稱為“軍部”,以表示“國家之正統”。這樣“軍部”就成了“軍閥”的代名詞。後來“軍部”一詞逐漸成了一般社會上的普通用語。但是其含義已超出特指軍事機關的歷史概念,系指以軍事機關為核心的軍事實體,不僅壟斷國家軍事(不許議會、政府等介入),而且在政治上與政府分庭抗禮的“某種特殊的政治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