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
身體運動一般認為由七個要素構成,分別是身體姿勢、運動軌跡、運動時間、運動速度、運動速率、運動力量和運動節奏。
身體姿勢是身體運動構成的重要因素。身體姿勢指身體及身體各部位在不同的運動階段所處的狀態。
運動軌跡是指身體的某一部分從開始位置到結束為止所經過的路線組成的動作的空間特徵。運動軌跡由運動軌跡方向、運動軌跡形式和運動幅度表示。
運動時間是指人體完成運動動作所必需的時間,運動的時間與運動速度和運動節奏是密切聯繫在一起。
運動速度是指身體或身體某一部分在單位時間內產生的位移距離。運動速度表現出一個運動動作完成過程中的時間與空間關係,反映出運動時間和空間的綜合特徵。
運動速率是指在單位時間中內運動動作重複的次數,也稱運動頻率。運動速率表現了運動的事件過程,反映了運動的時間特徵。
運動力量是在運動中,身體或身體的一部分在完成運動動作時所表現出來的克服阻力的能力大小。
運動節奏指運動動作的快慢,用力的大小,肌肉收縮、舒張與時間間隔的長短合理交替的一種綜合特徵。
關係
身體運動要素是構成一個運動項目或一個遇到弄動作的部件,運動的各個要素之間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並普遍存在於各個運動之中。如果某一個要素髮生改變,其他要素也會隨之變化。因此,在對運動動作進行系統嚴格的教學訓練時,尤其是對某運動動作進行技術分析時,必須對這一動作的各個要素進行研究,以便合理運用。
身體運動的要素與運動學特徵構成對應關係:身體姿勢與運動軌跡對應運動學特徵的空間特徵,運動時間與運動速率對應運動學特徵的時間特徵,運動速度對應運動學特徵的時空特徵,運動力量對應動力學特徵,運動節奏則對應綜合性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