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作品
他曾成功地執導了
“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和抗日戰爭勝利五十周年大型晚會——《光明贊》”、
“第四次世婦會中國政府歡迎儀式大型晚會——《相聚在北京》”、
紀念《義勇軍進軍曲》誕生六十周年國歌紀念演唱會、
慶祝香港回歸大型文藝晚會《回歸頌》、
紀念五個一工程五周年大型晚會《走向輝煌》
CCTV35周年台慶晚會“今宵屬於你”、
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20周年大型音樂會《春潮頌》、
國慶五十周年大型文藝晚會《祖國頌》等受到中央領導、中外新聞媒體和廣大觀眾的好評。
人物評價
他執導的節目溶思想性、藝術性、欣賞性為一體,氣勢磅礴,藝術精緻。在藝術上有較高造詣,有創新意識,成為當今電視文藝的代表人物之一,形成了獨特的藝術風格,有較大的社會影響。
多次執導國家級大型文藝晚會,曾七次參與執導中央電視台的春節聯歡晚會並四次出任總導演,
獲獎經歷
他是全國電視文藝最高獎——“星光獎”唯一連續六年獲得一等獎的導演並兩次獲“最佳導演獎”稱號。
社會職務
央視文藝部主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全委、文聯藝術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電視家協會理事、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文化交流中心理事、全國青聯委員。
社會活動
涉嫌行賄受賄
■趙安涉嫌行賄受賄案一審判決
△央視正式決定:開除趙安的黨籍,開除其公職。
鑒於原央視文藝中心副主任兼文藝部主任趙安受賄案一案成立,央視正式決定:開除趙安的黨籍,開除其公職,同時免去他央視文藝部中心副主任、文藝部主任之職。這一決定,是央視在最近的一次中層以上幹部例會上,由台里主要領導宣布的。
△趙安成了央視建台50年來第一個被“雙開”的中層幹部。
△判處趙安(男,44歲)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事件原委
北京一中院審理此案查明,趙安於1994年至2000年期間,利用先後擔任中央電視台文藝節目中心、文藝部副主任、主任,中央電視台1995年春節聯歡晚會、“春蘭杯”頒獎晚會總導演,2000年春節聯歡晚會總導演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詞作者張俊以(另案處理)的請託,使張俊以創作的作品得以在上述晚會及趙安主管的各類文藝晚會上演出,使宣傳張俊以的專題片得以在中央電視台播出。為此,趙安收受張俊以給予的人民幣11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0萬元的音像設備。法院認為,趙安身為國有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趙安能坦白部分犯罪事實,且受賄的款、物已被全部追繳,可酌予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復出
由於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於2009年提前出獄並擔任第17屆金雞百花電影節的開幕式幕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