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職務
擬任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曾任河南省省委辦公廳秘書。
擬任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職發言
一要做到堅定理想信念,忠於憲法和法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強化宗旨意識,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二要依法公正辦案,自覺接受監督。在工作中體現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在辦案中,注重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自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聽取人大代表的批評、意見和建議,認真把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和要求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三要做到勤政廉潔工作,盡心盡力服務。要始終做到踏踏實實工作、文明廉潔執法,並把這作為我工作的座右銘;努力為發展環境服務,努力為改善民生服務,努力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按照市委提出的“提高三個效率、建設七個機制、落實十個不允許”的要求,為建設鄭州都市區,加快中原經濟區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如果不能通過任命,我將認真查找缺點和不足,一如既往地勤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