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軍事思想

越南官方和軍事理論界關於戰爭和軍隊等問題的系統理性認識。是越南長期軍事實踐活動的經驗總結和理論概括,越南進行戰爭和軍隊建設等軍事實踐活動的理論依據。

越南軍事思想

越南官方和軍事理論界關於戰爭和軍隊等問題的系統理性認識。是越南長期軍事實踐活動的經驗總結和理論概括,越南進行戰爭和軍隊建設等軍事實踐活動的理論依據。
簡史 越南軍事思想是越南共產黨(曾名印度支那共產黨、越南勞動黨)及其武裝力量誕生後,繼承本民族的歷史傳統,借鑑其他國家經驗,在長期反抗帝國主義殖民統治和武裝侵略的鬥爭中逐步形成的,並在其戰爭和建軍等實踐活動中不斷發展和完善,大體經歷五個時期。
反法抗日鬥爭時期(1930~1945) 越南共產黨於1930年2月成立後,在領導越南人民反抗本國封建專制和法國殖民統治、抵抗日本侵略的鬥爭中,借鑑中國革命經驗,探索適合越南國情的武裝鬥爭道路。1944年組建軍隊。1945年取得“八月革命”勝利。同年9月 越南民主共和國宣告成立。在此期間,越南共產黨在《簡要政綱》、《政治論綱》、《行動綱領》等重要文獻中闡述了暴力革命、政治與軍事的關係、軍隊的性質和人民民眾的作用等問題。提出暴力是奪取政權和達到革命目的的基本方式,武裝鬥爭是爭取解放的惟一道路,政治任務決定軍事任務,武裝力量必須置於黨的直接領導之下,動員並武裝民眾和開展兵運瓦解敵軍等基本觀點。胡志明在《關於武裝鬥爭和人民武裝力量》、《游擊戰術》、《中國游擊戰經驗》、《孫子用兵法》和《孔明教將之策》等著作中,闡述了越南共產黨的軍事路線、建軍原則、政治鬥爭與武裝鬥爭相結合及全民抗日的作戰指導思想、作戰原則和游擊戰術等。這些為越南軍事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理論基礎。
抗法戰爭時期(1945~1954) 1945年日本投降後,法國為恢復其殖民統治重返印度支那。1946年,越黨中央發表《關於全民抗戰的指示》,提出為了抗擊法國殖民者,爭取獨立和統一,必須實行全民、全面、長期、持久抗戰的戰爭指導原則,強調分階段逐步改變敵我力量對比,在戰鬥中發展壯大人民武裝力量。1947年,越軍總指揮部頒布《關於練兵立功的訓令》和 《關於現階段基本的軍事任務是發動游擊戰的訓令》,強調建立主力部隊、地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三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明確提出以游擊戰為主,小規模運動戰為輔,實行持久作戰和適時轉入反攻的作戰指導思想。根據黨中央《關於開展訓練幹部、整頓軍隊運動的指示》和《整頓國防部-總司令部組織機構和健全中央軍事指導機構》的決議,越軍對體制編制進行重大調整。1949年,組建第一個主力師第308師。1950年,成立統轄總參謀部、總政治局和總供給局的總司令部。至1954年越南軍民在中國軍事顧問團幫助下,取得邊界戰役和奠邊府戰役等重大勝利。越南在歷時八年的抗法戰爭中,吸取並運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的經驗,逐步形成自己的軍事思想。
北方和平建設和抗美戰爭時期 (1955~ 1975)1954年7月,越南迫使法國在《關於恢複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內瓦協定》上籤字。1955年,越南北方獲得完全解放,進入和平建設時期。1957年,越南勞動黨二屆十二中全會作出關於建設軍隊、鞏固國防的決議,提出建立正規化、現代化武裝力量的建軍思想,認為單一的陸軍已不適應國防需要,強調在建設現代化、正規化陸軍的同時,要為其他軍種、兵種建設奠定初步基礎。此後,接受中國和蘇聯的軍事援助,相繼組建海軍、空軍以及陸軍的裝甲兵和防化兵。1958年,頒布《越南人民軍軍官服役條例》,正式實行軍銜制和薪金制。1960年,頒布《義務兵役法》。1961年,頒布《人民武裝公安力量軍官服役條例》。越軍逐步建設成為一支擁有諸軍種、兵種的正規化和比較現代化的武裝力量。
1959年,越南南方人民開展反對美國侵略,爭取民族解放的武裝鬥爭。1960年,南方民族解放陣線成立。1961年,南方人民武裝力量合編為統一指揮的越南南方解放軍,在北方支援下積極開展游擊戰,至1964年粉碎了美國的“特種戰爭”計畫。1964年北部灣事件後,美國開始轟炸越南北方,越南抗美救國戰爭全面展開。胡志明發表《為了獨立自由,為了社會主義》、《論抗美救國任務》等著作,闡述了以三種武裝力量為骨幹“全民殺敵,全民國防”的人民戰爭思想。在戰爭實踐中,越軍逐漸形成積極、主動、堅決、連續進攻,游擊戰與正規戰相配合,多種戰法相結合的頗具特色的軍事理論,並總結出許多有關熱帶山嶽叢林地作戰、特工作戰和後勤補給等方面的經驗。由於戰爭需要,越南在“數量建軍”思想指導下大量擴軍,陸軍陸續組建了兵團(軍)。1975年,越軍通過連續進攻趕走侵略者,完全解放了南方,實現了國家統一。在此期間,越南經受嚴酷的戰爭考驗,軍隊建設全面發展,取得大量實戰經驗,形成較為完整的軍事思想體系。武元甲、文進勇、黃明草等人在豐富越南軍事思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南北統一和出兵高棉時期(1976~1986) 越南實現南、北方統一後,提出以戰略進攻為主的軍事戰略和發揮綜合威力的總體戰構想。認為未來主要作戰樣式是主力兵團大規模正規戰和地方人民戰爭,強調打一場長期、持久、全民、全面、徹底的現代化人民戰爭。在此期間,貫徹“數質量並舉”的建軍方針,強調建立一支數量足、質量高的常備軍,同時效仿蘇軍模式試行軍隊體制改革。1978年,越南與蘇聯簽訂具有軍事同盟性質的《蘇越友好合作條約》,出兵高棉,越中關係惡化。1982年,越共“五大”提出改革和完善黨對武裝力量的領導,借鑑蘇聯經驗實行軍事一長制。1985年,越共作出《關於繼續健全黨對軍隊和國防事業的領導體制》的決議,設立中央軍事黨委,加強黨對武裝力量的領導。
調整時期(1986~1993)1986年越共“六大”後,越南開始實施戰略調整,其軍事思想隨之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1991年,越共“七大”強調採取政治、外交、軍事相結合的方法,通過積極的政治對話解決區域性國際爭端;認為短期內不大可能爆發針對越南的大規模戰爭,但爆發局部戰爭和武裝衝突的可能性增大。自此,越南開始強調軍事戰略必須服從國家戰略,以積極防禦戰略取代積極進攻戰略,提出所謂“海域保衛戰略”,同時強調調整戰略部署,完善以“區域防禦”為骨幹的全民國防體制,側重應付中、低強度的局部戰爭和武裝衝突及制止內亂;明確提出“正規、精銳和現代化”的質量建軍方針,大量裁減常備軍,重點加強海軍、空軍和技術兵種建設;重新修訂《義務兵役法》,健全預備役動員體制。通過一系列調整,越南軍事思想發生了較大變化。

基本內容

越南軍事思想的主要內容包括戰爭觀、 人民戰爭思想、武裝力量建設思想和作戰思想等。
戰爭觀 越南認為,戰爭是階級社會的產物,是對抗階級之間為了一定的政治和經濟目的用武裝鬥爭形式體現出來的社會-政治現象,其根本目的是實現和維護本階級的根本利益。現代戰爭是敵對雙方之間在軍事、政治、經濟、外交、心理、思想等各方面的全面鬥爭。在戰爭與政治的關係上,越南認為,戰爭是政治的繼續,是政治鬥爭的最高表現形式。政治鬥爭規定了戰爭的政治目的,政治力量是武裝力量形成和發展的基礎。暴力革命是奪取政權和爭取民族解放的惟一道路。在戰爭的分類上,越南認為,戰爭首先應分為正義戰爭(進步、革命、反侵略戰爭)和非正義戰爭(反動、反革命、侵略戰爭),必須擁護正義戰爭,反對非正義戰爭。在人與武器的關係上,越南認為,決定戰爭成敗的是人,而不是武器。武器是重要因素,在現代戰爭中武器和技術裝備的作用明顯提高,必須重視發展和改善武器裝備。核武器具有巨大的威懾作用,對戰爭的進程和結局影響很大,但不是戰爭勝負的決定因素,不可能改變人類社會的發展方向。
人民戰爭思想 越南認為,人民戰爭思想是越南軍事思想的基本內容,全民動員、全民武裝、全民殺敵是黨指導戰爭的基本路線。 未來戰爭是現代化戰爭,具有規模大、空間廣、節奏快、緊張激烈,以及大量使用威力大、精度高、機動能力強的新技術兵器等特點。因此必須從本國實際出發,堅持人民戰爭,以少敵多,以小勝大,發揮全民國防、全民戰爭的優勢,保衛社會主義制度,保衛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人民戰爭的基本指導思想是積極進攻,利用一切有利時機,對敵實施積極、主動、堅決、連續、全面的進攻,形成壓倒敵人的總體優勢。人民戰爭的力量組織方式,應以民眾性政治力量為基礎,建立包括主力部隊、地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在內的結構完整的武裝力量。人民戰爭作戰方式的突出特點是:地方人民戰爭與主力兵團的正規戰相結合, 軍事進攻與外交、 兵
運、政治鬥爭相結合,各種規模和多種作戰形式相結合,以及在各個戰略地域同時打擊敵人。
武裝力量建設思想 越南認為,武裝力量建設集中體現了黨的軍事路線,是黨和國家的重要任務之一。其基本原則是:
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越黨自建立軍隊以來,一直把黨對軍隊的領導作為軍隊建設的基本政治原則,強調軍隊必須置於黨的絕對、直接、全面領導之下。主要體現在:一切有關軍隊和國防建設的重大問題均由中央政治局決定;指揮員必須服從上級首長和本級黨委的領導,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通過各級黨委和政治機關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軍隊工作中去;建立和鞏固各級黨、團組織,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用條令、條例約束幹部和戰士的行為等。
實行主力部隊、地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越南認為,這種“三結合”體制是武裝力量建設的基本原則,是發揮人民戰爭總體威力和贏得戰爭勝利的決定因素。隨著國家戰略的調整,越南軍隊建設已由戰時狀態轉入和平狀態,故強調平戰結合,建設一支數量適當、裝備精良、機動靈活、戰鬥力強、總體質量高、日益現代化的正規軍,同時要繼續加強民兵自衛隊的數量和質量建設。
協調而有重點地發展各軍種、兵種。越南認為,現代軍事行動往往具有諸軍種、 兵種協同作戰的性質,因此必須協調發展各軍種、兵種,但由於軍費有限,必須突出重點。強調合理調整各軍種、兵種比例,優先發展空軍、海軍,控制陸軍規模,減少步兵,重點加強技術兵種建設。
建立預備役和快速動員體制。越南認為,預備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正規軍戰時補充和擴編的直接來源,必須從數量和質量上建立強大的後備力量。越南從1960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基層單位普遍設立兵役管理、動員和監督機構,制定預備役預編和就地補充方案,完善經濟建設部隊的平戰轉軌機制,建立完備的快速動員體制。

作戰思想

越南認為,作戰思想是軍事思想中最生動的內容,主要有:
積極進攻。長期以來,積極進攻是越軍最基本的戰略、戰役、戰術指導思想和最重要的作戰原則。越南認為只有積極進攻才能掌握主動權。戰略主力不套用於防禦,而應始終形成拳頭用於戰略進攻和戰略反攻。進攻是最主要、最基本的作戰類型,反攻是主要、普遍的作戰類型,防禦是重要的作戰類型。80年代中期以後,越南在戰略上提出了“積極防禦”思想。
總體戰。越南認為,總體戰是現代人民戰爭的特殊表現形式,可以揚長避短,充分發揮全國的綜合威力。其主要觀點是:軍事鬥爭與政治、經濟、外交鬥爭相結合;各種作戰力量相互配合;游擊戰與正規戰相結合;多種作戰樣式和手段相結合;動員和組織全民殺敵。
殲滅戰。越南認為,消滅敵人有生力量是奪取勝利的先決條件。殲滅戰應以成建制殲滅敵主力和精銳部隊為主。只有打好殲滅戰,才能改變戰場上的力量對比,粉碎敵人的戰鬥意志,為發展進攻或勝利結束戰爭創造條件。在有利情況下,殲滅戰應貫串於戰爭的紿終;情況不利時,應從打消耗戰和小殲滅戰開始,由小到大逐步打大殲滅戰。
秘密突然。越南認為,秘密突然是戰略、戰役、戰術行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對作戰行動尤其是在敵強己弱、以寡擊眾的情況下,具有至關重要甚至決定性作用。其基本要求是:隱蔽己方的行動意圖和時機、作戰方向和區域、使用的兵力和裝備、採用的戰法等,運用謀略誘敵或迫敵就範,以達成突然性。
攻敵要害。越南認為,準確地攻擊預定目標,打敵要害部位和關鍵力量,可引起敵全線混亂和迅速崩潰。強調選擇敵首腦機關、指揮中心、主力部隊、預備隊、主要戰爭工具、重要後方技術設施和交通樞紐等作為主要攻擊目標。通常採取的方式是派遣少量精銳部隊進行偷襲,必要時集中兵力進行突擊。
集中兵力。越南認為,只有在決定性時刻和地點集中優勢兵力,才能給敵人以殲滅性打擊,從而打亂敵人部署,扭轉整個戰局。在關鍵性戰鬥中,特別是對依託堅固工事頑強防禦之敵發起進攻時,為了確保必勝和速決,通常要集中數倍於敵的優勢兵力。
掌握強大的預備隊。越南認為,現代作戰緊張複雜,掌握強大的預備隊是為了隨時應付突發情況,在決定性時刻增強突擊力。預備隊的組成和規模應視作戰任務和形勢而定,但必須擁有足以完成任務的兵力和機動能力。預備隊應隱蔽地部署在便於向多個方向機動的地域,集中和適時使用,以便完成各種不同任務。

評價與展望

越南軍事思想經過50多年的發展,已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和國家戰略的調整,越南軍事思想將在繼續堅持積極防禦和以人民戰爭為基礎的全民國防思想的同時,加強對武裝衝突和局部戰爭的探討和研究;軍隊建設將繼續貫徹質量建軍原則,注重後備力量建設;作戰思想將突出強調快速反應和諸軍種、兵種協同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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