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超重附加費是指每件商品的毛重超過規定重量時(各船公司規定不一,有2公噸,也有3公噸或5公噸的)所增收的附加運費。超重附加費是按重量計收的,重量越大,其附加費越高,如需轉船時,每轉船一次,加收一次。
加收及計算
船公司之所以要加收超重附加費,是因為超重貨物在裝卸作業中需要有重型吊機,要結紮捆綁、墊好加固,要多開支吊機費、人工費,墊料和加固材料費,為補償這些開支,對超重貨物就要加收超重附加費。
超重附加費通常以每噸加收若干元的辦法來計算,而且一般隨貨物重量加重而加大。一旦要加收這種附加費,則是按整個貨物的全部重量加收,而不是只有超過限量部分的重量才加收。因此一件7噸重的貨物,船公司收取的超重附加費是105元(15*7),而不是60元(15*4)。
參考文獻
甄玉金主編.世界貿易法律實用詞典[M].中國商業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
歐陽達松,王曉霞,曹曉南,肖三,丁微.外貿運輸與保險手冊[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0
1.甄玉金主編.世界貿易法律實用詞典[M].中國商業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
2.歐陽達松,王曉霞,曹曉南,肖三,丁微.外貿運輸與保險手冊[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