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有人辦公且工作開展正常(8分)。
2、以“四在農家”為載體的新農村建設規劃科學合理,年初有工作意見,年內有工作督促檢查,年終有工作總結(8分)。
3、示範村的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和村容村貌等建設效果明顯,民眾滿意(8分)。
4、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工作,積極營造新農村建設氛圍,全年報送新農村建設調研文章1篇、信息或簡報6期以上(8分)。
5、新農村建設資金逐年增加(8分)。
(二)農機化工作(40分)
1、完成農機總動力計1分,未完成的扣1分。
2、完成微耕機推廣任務的計5分,少1台扣1分,扣完為止。
3、完成機耕面積任務的計1分,未完成任務的不計分。
4、完成機械化脫粒任務計1分,未完成的不計分。
5、完成農機化灌溉面積任務的計1分,未完成的不計分。
6、完成農機技術培訓的計2分,未完成的不計分。
7、農機管理4分。其中農機管理人員落實的1分,村級有安全協管員0.5分,建立工作責任制0.5分,工作制度健全0.5分,各類台帳造冊齊全規範0.5分,信息上報6期以上1分。
8、農機工作納入當地政府考核的計2分,未納入不計分。
9、政府投入農機化工作經費2000元以上計1分,未投入不計分。
10、農機安全工作10分。其中隱患排查4次以上2分,每月一次分析會2分,開展巡查有記錄1分,安全聯組學習4次以上2分,機車檢驗2分(少1台扣0.5分),責任書籤訂1分(含駕駛員,到村一級)。
11、平安農機創建2分。
12、服務組織建設2分。
13、機械化插秧完成任務並驗收達標2分。
14、平時督查6分,分別按每季度一次,好、中、差各計1.5、1、0.5分。
二、考核評比辦法
(一)新農村建設示範村建設自查驗收結束後,各鄉鎮、街道於11月30日前向市農辦報送有關材料,由市農辦組織檢查驗收、綜合量化評分。
(二)農機化工作考評由市農機局負責。年終考核根據督促檢查情況及統計數據、考核資料進行考評;凡發生農機安全事故的扣10分,無機插秧任務、服務組織和平安農機創建任務的鄉鎮,按加權平均數計分計入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