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分
各類事故起數控制在目標內,計40分。發生事故每突破死亡控制目標1人,扣10分。可計負分。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取消考核資格。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9分1、組織機構1分
領導重視,機構健全,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計1分。否則不計分。
2、工作經費2分
工作經費列入預算且能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的,計滿分。否則不計分。
3、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簽定率100%,計2分。每少簽一份,扣0.5分。
4、包保責任落實情況4分
包保責任人每月到包村(居)、組或單位指導、督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於1次,每次有工作記錄,計滿分。未履行包保責任,按每位包保責任人2分扣分,可計負分;指導、督查工作每少1次扣0.5分,可計負分。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工作制度27分
1、信息通報制度9分年初有計畫(安排)、半年有總結,有下半年計畫(安排)、年終有總結,並及時報送市安委辦的,計3分;按時報送有關報表,計4分;完成4期以上簡報的,計2分。
計畫、總結每少一份,扣1分;報表每少報一次,扣0.5分;簡報每少報一期,扣0.5分。
2、會議制度6分
按時參加市政府、市安委會召開的各種安全生產會,並及時傳達貫徹,計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會、未及時傳達貫徹,每次扣2分,可計負分。
每月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不少於1次,每月召開安全生產例會不少於1次,計4分;每少一次扣1分,可計負分。
3、督查制度4分
每月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下屬機構進行1次以上安全生產督查,並形成督查報告,計滿分。每少一次扣1分,每少一份督查報告,扣0.5分,可計負分。
4、宣傳教育制度4分
(1)安全知識教育2分
對廣大職工、民眾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計滿分,否則不得分。
(2)“六月安全月”活動2分
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範圍廣泛,效果良好的,計滿分;未宣傳,不計分。
5、報告制度2分
發生事故在規定時限內報告,無瞞報、謊報、拖延或漏報,計滿分。
每瞞報一次扣2分,每拖延或漏報一次扣1分,可計負分。
6、應急救援制度2分
結合本鄉、鎮、辦事處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演練;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啟動預案,組織救援,計滿分。
無應急救援預案,扣2分,不及時組織救援,每次扣2分,可計負分。
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6分
按照市政府、市安委會的要求,認真、及時完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有安排、有檢查、有總結的,計滿分。未完成一項專項整治扣2分,缺一份(次)安排或檢查或總結扣0.5分,可計負分。
五、安全生產大檢查6分
每月開展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少於1次,要求檢查次次有記錄,限期整改有通知,整改驗收有結果,重大隱患排除率100%,一般隱患整改率90%以上,計滿分。每少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扣1分,檢查無檔案資料或缺檔案資料,每次扣0.5分,可計負分。
六、自身安全工作5分
消防安全:有制度、有機構、有消防器材,日常工作中對消防安全有安排、有部署、有研究分析,不發生事故,計1分。用電安全:有制度,嚴禁私拉亂接,經常對單位線路進行檢修維護,確保用電安全,計1分。
車輛管理:有管理制度,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不發生交通事故,計1分。
建築物安全:對本單位建築物定期檢查維護,檢查維護有記錄、有結果,不發生事故,計1分。
防雷安全:單位房屋設施要安裝防雷設備並定期進行維護檢測,不發生事故,計1分。
七、其它7分
1、安全生產來信來訪工作:2分
認真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及時化解矛盾,計滿分。凡發現不管不問,甚至打擊報復,不計分。
2、檔案管理:2分
安全生產工作資料規範完善並歸檔,計滿分。否則不計分。
3、交辦工作:3分
按時完成市政府、市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計滿分。否則不計分。